第1篇 施工员安全责任制度
1.直接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特别是外包工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要认真编制其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工程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具体操作的工人都应签字,履行签认手续。
4. 同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5. 参加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6.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工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7. 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2篇 上墙制度-施工员安全责任制
安全上墙制度:施工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的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状况是否符合要求。严格依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不安全隐患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3篇 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制度
_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_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以及各项培训。
_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三不伤害”。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_尊重和支持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_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