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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1-22 07:48:05 查看人数:76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第1篇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围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目的。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组织编制在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技术部门首先要向安全部门进行交底。

三、在进行图纸会审,组织施工时必须由安全部门参加,工程必须具备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

四、新技术的应用,新设备的购置有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并有相应 操作制度。

五、新技术的应用和单项工程在施工组织中发生不符合安全环保方面问题,施工单位必须与技术、安全环保部门进行会审诊断,消除不利安全因素。

六、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必须有详细的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预算,并要有安全、施工技术部门共同会签。

七、安全技术措施中应具备环境保护、卫生和女工保护。

八、安全技术措施一经审定,要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九、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试制竣工验收。试行安全技术部门要进行严格的审议。

十、单项工程施工或新技术引进开发过程中,安全技术部门要进行现场指导和考察。

十一、单项工程施工验收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填写验收报告单。

十二、在生产急需,工程停建和其它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中间验收,但必须严格验收考核标准。

十三、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每年度从在建工程管理费中提取不低于0.5%,用于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实施。

第2篇 建筑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3篇 施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

一、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1、各级技术负责人必须熟悉 的各项规定,在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均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书面记录。

2、在道路交叉口施工处施工,必须设立醒目标志及车辆诱导表设。

3、当遇上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和悬空作业。

4、在自然光线不足或夜间进行施工时,工作地点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扣好帽带,一切施工过程中都要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使用安全带,扣好保险勾。

7、高空作业时,不准向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8、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可开机启用。

9、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二、安全生产细则

1、施工现场管理:

⑴工程施工前,在施工方案中需有详细的平面布置;运输道路,临时电网,各种管道、仓库、附属设施以及其它临时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

⑵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允许架设超过建筑物的高压电线,如必须保留高压电线时,应该按电力部门规定,使高压电线和它所经过的建筑物或工作地点保护一定的安全水平距离,水平距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达不到规范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⑶施工现场内危险的深坑、予留洞口等处,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或挂设危险标志,夜间施工应有红灯示警。

⑷场地内均应有适当的排水沟,但排水沟不得妨碍施工区的交通;通过运输 道路的沟渠,应搭设牢固的桥板或在沟渠上用砼加固。

⑸材料、构件、设备的堆放要整齐稳定,不得超高(根据规定和施工方案),拆除的模板以及场地内的废料等,在下班前应及时清理(落手清)。

⑹所有电气设备都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或接零保护装置。

⑺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三相五线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应装漏电保护器,做到三级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2、土石方工程的施工

⑴进行土方工程前,应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上下设施(如电缆、自来水管道等)的调查工作。

⑵挖掘深坑、槽、巷道等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设置边坡或加设支撑以防止塌方,严禁挖“神仙土”。

3、爆破工程

开挖桩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平整场地爆破的,应有专门的具体措施,经批准后才能施工,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打眼、装药、放炮要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检查制度。

⑵装药严禁使用铁器,装置带有雷管的药包时一定要轻塞,不准重击;不准边打炮眼、边装药。

⑶放炮前要明确规定警戒时间、范围和信号,确定警戒人员;在其它人员安全避入安全地带后,方可引爆,并派专人负责记录响炮数和炮数是否相符,检查有无瞎炮。

⑷当用电爆时,应设专用线路,起爆装置应有专人管理,用火雷管起爆时,要用燃烧速度相同的导火索。

⑸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进行爆炸。处理瞎炮应指定专人,在处理完之前,一律不允许他人进入险处(包括夜间)。

第4篇 煤矿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怎么写

一、施工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 施工地点:

三、 施工内容:

四、 施工负责人: 姓名(职务)

安全负责人: 姓名(职务)

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务)

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姓名(职务)

五、 施工存在风险:

1、 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瓦斯事故。

2、 电焊机、电线电缆漏电,作业人员触电。

3、 电工作业(接线、拆线)发生触电伤害。

4、 气瓶爆炸,气瓶碎片、高温火焰伤害作业人员。

5、 焊接、气割产生高温灼伤作业人员。

6、 使用支架、导链起重物砸伤人员。

7、 高空作业坠落伤害。

8使用工具不当伤人、行走摔伤。

六、 施工组织措施内容:

1、 项目部经理负责监督措施的制定、审批、贯彻、落实工作。

2、 项目部机电经理或跟班领导负责现场跟班及跟班汇报工作。

3、 施工前由技术员向参加现场施工的全体人员贯彻该措施,待全体人员领悟后在措施上签字,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4、 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的安排、分工和人员责任的划分。

5、 值班领导或施工负责人应结合现场具体、实际情况,开好班前会,详细地布置好安全工作,明确布置当班工作任务,并作好记录。

6、 项目部安全经理必须坚守在工作现场,负责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带班。负责本班全体人员现场工作的安排布置,负责按规定进行安全确认工作,确保安全施工。项目部安全经理如有特殊原因不在现场时,应指派专人替代现场的全部具体工作,担任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履行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职责。

7、 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结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场所内的现场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作业。

8、 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在工作当中应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听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私自蛮干。按制度规定执行好风险预控、安全确认、手指口述等 规定,确保安全。

9、 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范围内的工作;所有管理人员、班队长必须持证上岗指挥调度施工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七、 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 电焊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现场内的一切工作。

2、 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 电焊、气割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

4、 带班负责人、井下电钳工、电焊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查、检测瓦斯浓度。

5、 电焊、气割作业前要有专职瓦斯员在作业现场检查瓦斯浓度,工作地点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6、 瓦斯员必须监守在作业现场,随时检测作业现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及时与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命令其停止电焊、气割作业。

7、 施工前,带班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清除施工地点前后两端各20米的井巷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施工现场20米井巷范围进行洒水。

8、 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由专职电焊工进行操作作业,持证上岗。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必须由专职电工严格相关按标准操作,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保用具(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面具),携带齐全工具(合格完好的工具),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9、 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的进风侧,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并保证氧气瓶、乙炔瓶不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乙炔瓶存放位置离气割地点距离不应小于10米,否则要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

10、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放置,不得横躺、卧放。并设有支架固定或将其捆绑于固定设施上,防止跌倒。

11、 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将瓶口颈上的保护帽装好。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运输、搬运、装卸是必须避免碰撞和震动。凡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能和气瓶同时运输、存放。

12、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放在妥善可靠的地方,才能把瓶口颈上的帽取下来。在扳瓶口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下,禁止用金属锥敲击,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事故。

13、 禁止任何铁器猛击气瓶各部位,也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杆,以防气流高速冲出,因局部磨擦产生高温而发生事故。

14、 使用氧气乙炔气割前应对氧气瓶、乙炔瓶、管路、阀门、仪表回风装置等逐件检查,不得有漏气现象,保证完好、安全可靠。

15、

电焊机应挂有“有电危险,禁止靠近”的警示牌,电焊机不用时要停电,控制开关应停电闭锁。在焊接前确认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已可靠接地,电缆和电焊钳手把绝缘良好。电源线与电焊机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拧牢后盖好防护罩,方可进行施工。严禁带电搬迁、移动电焊机。

1.拆除电焊机时应将控制开关的上级开关停电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或指派专人在闭锁开关处看护禁止他人送电。现场负责人( )负责确认停电后,随后必须由专职电工验电、放电,最后拆除负荷电源线。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预约停、送电。负荷接线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严禁电气设备失爆。

3.电焊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于施焊部位进行喷水降温,防止烧伤人员;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施工地点再次洒水,经施工负责人( )验收确认合格,方可收工。

4.施工完毕,现场施工负责人( )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并留置专人在现场停留观察1小时以上,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及时汇报。

5.遇有通风不良或井下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时,跟班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项目部值班领导向矿调度室汇报。

6.在施工过程中,本措施未完善之处,由施工负责人( )根据现场实际执行有关规程规定,本措施由施工、安全负责人监督执行。如遇到突发情况、特殊情况或异常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或跟班领导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临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随后由技术员制定相关的补充措施。严禁违章施工作业。

7.杜绝一切“三违”,坚持“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制度。

8.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电焊操作规程》、《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5篇 局部通风机停电、送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一、局部通风机停电、送电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严禁随意开、停。

2.掘进工作面无论在工作和交接班时局部通风机都不得停止运转;因停电、检修等原因局部通风机须要停电、停风时,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3.因跳闸等意外原因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必须撤出掘进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

4.局部通风机送电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才能向局部通风机送电。

5.局部通风机送电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执行。

二、局部通风机停电、送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停电前必须先切断掘进工作面所有电源,撤出掘进工作面所有作业人员,局部通风机才能停电、停风。

2.停电、停风的掘进工作面严禁人员入内。

3.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先停电、后停风”“先供风、后供电”的原则。

4.在向局部通风机送电时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的瓦斯浓度,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并将碛头电源开关断开后,才能向局部通风机送电。

5.排放掘进工作面瓦斯时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和瓦斯排放的等级进行排放。

6.排放瓦斯必须控制风流,使排出风流与全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瓦斯排放结束后,瓦斯检查员必须检查排放地点及相应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符合《规程》规定,无局部瓦斯积聚,方能向掘进工作面送电。

第6篇 夏季施工 技术措施制度

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在建工程应采取防高温、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六防”措施,确保夏季施工安全,应做好如下要求:

一、组织落实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二、材料准备

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清除积水。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雨季来临前,应对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修补、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设施。

4、混凝土浇筑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另外混凝土搅拌站要定期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温天气对混凝土用湿草包覆盖养护,浇水次数适当增加,用草包保持湿润。夏季施工要加强混凝土的养护,砌筑砂浆在规定时间用完。

5、雨季砌体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在保证墙体稳定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砌体的砌筑高度,砌筑砂浆浸雨后,应增加干水泥和水重新搅拌后使用。每天收工或雨停后,砌体竖缝应填满砂浆,砌体顶面应摆干砖一皮或覆盖防雨材料,以防雨水冲刷。有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应检查砌体垂直度的变化,及时调整。晴天高温时,墙体砌筑前,砖或砌块应充分湿润,这时砂浆的稠度可适当增加。

6、预制构件进场后,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地点应夯压密实,构件下垫枕木,四周设排水沟。

7、设备堆放场地、建筑加工场地太大,应增加防雷接地装置,并在雷雨季节前,组织对现场所有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安全测试。

8、有关物资存放仓库要有防潮设施。

9、做好已到设备的维保工作,露天放置的设备应做好防雨措施,随设备供应的配件应入库保存。

10、夏季高温作业,现场应有中暑急救措施。

11、雨天高空作业要有防滑措施。

12、要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现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3、在潮湿的环境里从事焊接作业,应采取防触电措施。

14、在深基坑内工作,防水涂料施工要加强通风措施和监护工作,防止作业时发生中毒事故。

四、现场实施措施

1、雨季来临前,应组织一次电气设备接零、接地的检查,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等高空作业机械应安装避雷装置,雨天施工机械的电动机应进行覆盖防雨;电源开关箱要防雨;露天照明灯具设防雨罩,如有大风警报,塔式起重机械应提前系好风缆绳。

2、台风来临之前,应对脚手架进行加固处理,尽量增加与结构的连结点;雨后检查脚手架立杆支撑是否松动,以便及时整改。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值班电工巡检,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破坏,造成触电事故。

4、雨后应对塔吊、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沉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对于特别恶劣的天气,如大风、大雨、雷电等应暂时停止室外作业。

6、项目部应编制专门的夏季机具防台风、防雷击安全措施。

7、夏季施工应保证茶水的供应。

8、深基坑内及基础施工作业应保证通风,施工人员轮流进行作业,加强控制。

9、高温天气应减少工作时间,应调整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人员中午加班加点,错开13:00—15:00时的高温时间,夏季施工抢两头。预防脚手架搭设等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因中暑而导致坠落事故。

五、把好洞口、临边防护关

1、电梯井、管道井,应在井底上方2m处用木板或竹架板设一道全封闭的首层防护。首层防护以上每隔2—3层设一道水平防护网。电梯井、管道井和住宅楼设有飘窗的立面洞口,应采用定型的方钢管或镀锌管制做的栅栏,用膨胀螺栓固定。

2、未安装栏杆的楼梯边、阳台边、上人斜道外侧边、卸料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外侧边、基坑周边等临边部位,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1.2m,设两道水平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卸料平台、出料口、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接料口,应设定型制做的安全防护门,防护门高度在1.8—2.0m,防护门上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限载、层次牌等。

第7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制度

为了更好地编制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合理地使用企业安全经费;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一)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原则

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2、 安全技术部门(或兼职人员)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

3、 应考虑必要与可能,掌握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计划,同时充分利用各基层和项目的有利条件,制定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 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同时考虑迫切需要解决的一般问题。集中力量有计划地先解那些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

5、 以改革工艺与技术措施革新相结合的原则,减少不安全因素。

(二)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1、 国家、建设部及工程所在地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各项标准、规章等。

2、 在安全生产、劳动卫生检查中所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

3、 针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4、 经济发展、施工(生产)设备及操作方法的改变所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5、 对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所应采取的措施。

(三)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方法

1、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本单位编制与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管辖范围内负分管职责。

2、 编制程序,一般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开始编制下年度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计划、技术等有关部门人员,配合工会广泛吸收职工群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报总公司批准。

(2) 各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四)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1、 各有关人员必须首先从思想上要对批准后的计划高度重视,把计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关心和了解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深入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实施。计划一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如由于某种原因,必须变更内容时,也应按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2、 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实施安全措施计划的物质基础,只有保证预算经费,专款专用,才能保证计划的实现。

3、 计划执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年度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的购置(制作)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有步骤的实施,按期实现。

4、 监督检查保证。安全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实施情况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监督。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完成后,要组织验收,没按期完成的要查明原因,限期完成。

ⅱ、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内容、范围

(一) 安全技术

1、 电刨、电锯、砂轮及电器设备等传动部位的防护装置;有碎片、屑、液体飞出及裸露导电体等处所安设的防护装置。

2、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越程限制器、过卷扬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等)。

3、 各种运转机械上的安全起动和迅速停车设备。

4、 电气设备安装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5、 为搬运工作的安全或保证液体的排除,而重铺或修理地面。

6、 在生产区域内危险处所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门施。

7、 在工人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防护装置。

8、 在生产区域内,工人经常过往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或便桥。

(二)工业卫生

9、 为保持空气清洁或使温湿度合乎劳动保护要求而安设的通风换气装置。

10、 为清除粉尘及各种有害物质而设置的吸尘设备及防尘设施。

11、 对有害健康工作的厂房或地点实行隔离的设施及隔热防暑设施。

12、 为改善和保证供应职工在工作中的饮料而采取的设施(如配制清饮料、饮水清洁、消毒、保温的装置等)。

13、 为减轻或消除工作中的噪音及震动的设施。

(二) 宣传教育

14、 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录像片等。

15、 举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展览会、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16、 安全操作方法的教育训练及座谈会,报告会等。

17、 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18、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的研究与试验工作,及其所需的工具、仪器等。

ⅲ、安全施工措施的实施

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专责工程师或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ⅳ、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

1、 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 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

(3) 针对施工采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4) 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2、 经技术负责人或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3、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第8篇 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第9篇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与审批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一般规定

1、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3、各项目部应当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方案。

4、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技术部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查。

5、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成员应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应当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形成论证报告,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报专家组组长认可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三条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四条 宜结合下列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主要内容:

(1)现场勘察情况。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3)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工程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基坑支护方案主要内容:

(1)周边环境示意图(含规划红线、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图)。

第10篇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安全生产考虑,既不搞施工组织设计,也不搞施工方案的工程,绝对不允许施工。

2、编制人员(技术部门、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基础上,再研究经济核算,施工进度等因素。

3、国家明确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爆破、吊装、水下、深孔、沿街、高压线附近、支模、拆除等大型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坚决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公式化、口号化的安全措施。如出现此类问题,必须立即纠正。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几点:

(1)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安全的危害;

(2)针对施工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3)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4)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或爆炸危险的特殊材料的特点;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危害等等。

(6)从技术上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第11篇 某某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某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本项目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2)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基坑支护、摸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必须按照公司文件以及项目部有关规定的权限,按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4)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12篇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和范围,编制和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及实施检查和竣工验收方法。

2.范围: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

3.责任者:安全部。

4.程序: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依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条例、标准。本公司需要解决的保证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的措施项目。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范围和内容:以防止火灾、爆炸、灾害、工伤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等。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如通风、防毒、除尘、防暑降温和消除噪音等。劳动保护科研、劳动卫生检测、安全宣传教育等设施。如编写安全技术教材、举办安全培训班及购置安全图书、仪器、设备等。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和审批程序:

a)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结合本车间、本部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确定项目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过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查。

b)车间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车间主任审查后,编制全公司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草案,由总经理召集有关车间和部门讨论确定全年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资金来源和负责人、竣工及投产日期等,最终列入预算。

c)批准后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经下达不得任意变动,特殊情况须修改计划时,应经总工程师同意、总经理批准。

d)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范围或申请上级拨款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按规定先办理报批手续,再列入计划。如调整或撤消上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同样办理报批手续。

e)车间或部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进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如需增加固定资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5)资金来源和材料供应

a)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资金可在每年留用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的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他用。如资金仍不敷需要,可以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

b)需要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从设备更新费用中提取或申请国家拨款投资;凡形不成固定资产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由生产维修费中开支,摊入生产成本,数额大者可分期报销。

c)生产设备因不符合安全要求进行的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则由大修费开支。

d)在新建和改建生产厂房和装置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工程项目之内,在投产前解决,由基本建设经费开支,不得列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e)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由财务部单立科目,监督使用。

f)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列入物资采购计划。

6)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

a)安全部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b)总经理根据情况召集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顺利完成。

c)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后,在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由安全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d)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竣工投入使用三月后,由使用部门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使用效果和存在问题做出全面评价。

e)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应与生产设备同时纳入计划检修及正常管理。

第13篇 煤矿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年月日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内容:

四、施工负责人: 姓名(职务)

安全负责人: 姓名(职务)

技术负责人: 姓名(职务)

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姓名(职务)

五、施工存在风险:

1、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瓦斯事故。

2、电焊机、电线电缆漏电,作业人员触电。

3、电工作业(接线、拆线)发生触电伤害。

4、气瓶爆炸,气瓶碎片、高温火焰伤害作业人员。

5、焊接、气割产生高温灼伤作业人员。

6、使用支架、导链起重物砸伤人员。

7、高空作业坠落伤害。

8使用工具不当伤人、行走摔伤。

六、施工组织措施内容:

1、项目部经理负责监督措施的制定、审批、贯彻、落实工作。

2、项目部机电经理或跟班领导负责现场跟班及跟班汇报工作。

3、施工前由技术员向参加现场施工的全体人员贯彻该措施,待全体人员领悟后在措施上签字,方可安排上岗工作。

4、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工作期间工作人员的安排、分工和人员责任的划分。

5、值班领导或施工负责人应结合现场具体、实际情况,开好班前会,详细地布置好安全工作,明确布置当班工作任务,并作好记录。

6、项目部安全经理必须坚守在工作现场,负责监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带班。负责本班全体人员现场工作的安排布置,负责按规定进行安全确认工作,确保安全施工。项目部安全经理如有特殊原因不在现场时,应指派专人替代现场的全部具体工作,担任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履行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职责。

7、现场施工、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结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场所内的现场管理工作,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坚持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作业。

8、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在工作当中应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听从领导,服从指挥,不得私自蛮干。按制度规定执行好风险预控、安全确认、手指口述等 规定,确保安全。

9、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本工种作业范围内的工作;所有管理人员、班队长必须持证上岗指挥调度施工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七、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电焊作业时,必须停止作业现场内的一切工作。

2、项目部安全经理负责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电焊、气割作业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

4、带班负责人、井下电钳工、电焊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现场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检查、检测瓦斯浓度。

5、电焊、气割作业前要有专职瓦斯员在作业现场检查瓦斯浓度,工作地点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6、瓦斯员必须监守在作业现场,随时检测作业现场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应及时与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系,命令其停止电焊、气割作业。

7、施工前,带班负责人负责组织人员清除施工地点前后两端各20米的井巷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并对施工现场20米井巷范围进行洒水。

8、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由专职电焊工进行操作作业,持证上岗。电焊机的接线、拆线必须由专职电工严格相关按标准操作,持证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合格的劳保用具(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面具),携带齐全工具(合格完好的工具),否则,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9、氧气瓶与乙炔瓶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的进风侧,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放置,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禁止把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并保证氧气瓶、乙炔瓶不与带电物体接触。氧气瓶、乙炔瓶存放位置离气割地点距离不应小于10米,否则要采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

10、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只能直立放置,不得横躺、卧放。并设有支架固定或将其捆绑于固定设施上,防止跌倒。

11、搬运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将瓶口颈上的保护帽装好。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运输、搬运、装卸是必须避免碰撞和震动。凡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能和气瓶同时运输、存放。

12、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应放在妥善可靠的地方,才能把瓶口颈上的帽取下来。在扳瓶口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下,禁止用金属锥敲击,防止产生火星而造成事故。

13、禁止任何铁器猛击气瓶各部位,也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杆,以防气流高速冲出,因局部磨擦产生高温而发生事故。

14、使用氧气乙炔气割前应对氧气瓶、乙炔瓶、管路、阀门、仪表回风装置等逐件检查,不得有漏气现象,保证完好、安全可靠。

15、

电焊机应挂有“有电危险,禁止靠近”的警示牌,电焊机不用时要停电,控制开关应停电闭锁。在焊接前确认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已可靠接地,电缆和电焊钳手把绝缘良好。电源线与电焊机的连接螺栓必须拧紧拧牢后盖好防护罩,方可进行施工。严禁带电搬迁、移动电焊机。

1.拆除电焊机时应将控制开关的上级开关停电闭锁,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或指派专人在闭锁开关处看护禁止他人送电。现场负责人()负责确认停电后,随后必须由专职电工验电、放电,最后拆除负荷电源线。

2.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预约停、送电。负荷接线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严禁电气设备失爆。

3.电焊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于施焊部位进行喷水降温,防止烧伤人员;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确认无问题后,施工地点再次洒水,经施工负责人()验收确认合格,方可收工。

4.施工完毕,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并留置专人在现场停留观察1小时以上,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及时汇报。

5.遇有通风不良或井下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时,跟班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室、项目部值班领导汇报,项目部值班领导向矿调度室汇报。

6.在施工过程中,本措施未完善之处,由施工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执行有关规程规定,本措施由施工、安全负责人监督执行。如遇到突发情况、特殊情况或异常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或跟班领导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临时措施,及时进行处理。随后由技术员制定相关的补充措施。严禁违章施工作业。

7.杜绝一切“三违”,坚持“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制度。

8.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电焊操作规程》、《井下电钳工操作规程》、《停送电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14篇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在建工程均按工程造价的0.5%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必须实行专款专用;

三、在建工程如需安措经费的投入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向分管领导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发放;

四、安全主管部门在采购劳保用品时,必须确认劳保用品的质量;

五、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安措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六、严禁不按计划支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用品的发放。

第15篇 风电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___风电场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工作,从技术上落实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和控制,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管理,依照___风电场及水电_安装分局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规定,结合___风电场工程项目 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___风电场工程项目每一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单元工程、单项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都必须编制相应实施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等,这些施工技术文件中,必须包含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重要危险源部位,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技术文件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工、工程技术部、工程质量部、 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会签后,由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重要危险部位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报鲁荷金风电场、水电_局安装分局工程技术管理部门、 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在进行工程技术文件交底的同时,一定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生产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骨干分子,均要参加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活动,并签字备查。对从事作业的其它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由施工作业班长、技术员进行。

第五条工程项目的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施工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效果负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加强检查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应及时补充和修订;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责任负责追究制,即措施编制、交底、实施、监督按安全职责负责,项目经理应对措施实施所需的资源投入予以保证,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负全面责任。

第七条对于不执行和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情况给予100~200元的处罚。

第16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范围

第一条 安全技术:以保证安全生产、防止火灾、爆炸和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设施、安全标志、防火防爆等设施。

第二条 工业卫生:环境保护以及防止环境污染、防止各种职业病,改善生产环境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毒、防尘、防暑、防寒、防辐射、消除噪音等措施。

第三条 辅助房屋及设施:有关保证职工劳动卫生场所必需的设施及其措施,如:生产场所的更衣橱、消毒间、浴室等。

第四条 其他:凡不能列入上述项目的安全措施。如:安全技术试验,研究、教育所需的仪器,设备、书籍和材料等。

第二章 安技措施计划的编制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与全监狱生产经营计划同步进行。既要有短期计划,又要有长远计划。

第六条 长远规划:主要考虑一些关键的生产场所及重大设施,根据安全技术要求,需进行更新、改造的项目,宣传教育需增添的设施、器材以及环境保护方面需根治的问题等。

第七条 年度计划:一方面是长远规划项目的延续,另一方面根据全监狱生产情况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八条 安技经费:安全计划的编制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合理使用安技费;安技经费不得挪用。

第17篇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全面了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施工过程中的 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基本内容,才能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1)跨线桥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了这一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 “乱战”,无法确保施工安全,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有序的组织,才能保证正常的施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局面,难以实现安全生产。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生产危险作业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个单位工程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认真实施。

(4)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导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方法,也是生产安全施工的行动指南,只要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是完全可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事故后,也是司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劳动力。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劳动者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是不可能安心搞好生产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对劳动者的家庭带来不幸,企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社会不能安定。因此,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监督施工部门认真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 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 制度、机械设备 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 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本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不妥的。企业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职能范围。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项目部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司炉工;打桩机操作工、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 0 m 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每2 ~3 层须设置卸荷措施。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2)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二口”和“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 0 0 2 版)3.2.1 和3.2.2 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临边”的防护是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桥面边缘的防护。

4 )审查吊装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

5)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

①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 4 v 或1 2 v ),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 6 v ,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③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6)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

7)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 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 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 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 米以外;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9)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冬季措施有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措施,防风措施,防冻防滑措施,防火措施,防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18篇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编制制度

第一条工程施工中,要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条件、使用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根据国家公布的劳动保护法和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一标三规范三规程等)制度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要求参照以下内容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第二条一般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主要内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度以及护坡支撑和护壁桩种类,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3、高处作业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机具、塔吊、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位置及搭设要求;对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上下水布设、材料堆放、排污及建筑土头与生活垃圾的清理,都要符合文明、安全、卫生、防火要求。

8、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筑工程的(包括脚手架具)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

9、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

10、模板设计、安装及拆除的安全措施。

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系数措施。

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各种坑、井、沟和孔洞,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4、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15、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16、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17、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18、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漏电保护。

19、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20、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三条 特殊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人工挖孔桩、烟囱、水塔、各种特殊架设、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并要附有设计依据(包括规范、规程及地方有关特殊规定),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第四条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是指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等工作。

3、抗台风暴雨安全措施。除了做好雨季施工措施外,还应做好防井架、外架、电杆等高耸设施倒塌的工作,以及做好物质转与人员疏散到安全场所的工作。

4、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施工,主要要做好防风、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

第五条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由单位工程负责人主持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报公司安全股、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批准后,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应经原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办理变更手续。

2、要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动手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单位工程负责人应就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向工长、施工员、班组长反复、详细交底和进行必要的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中,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交底与验收制度。

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措施、防护设置的费用应列入公司及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

5、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核、审批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发现问题要对其进行及时的修改和补充,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6、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实行与经济挂钩的安全奖罚制度。

第19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 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条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20篇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加公司科技投入,增强公司新技术开发能力,推进公司科技进步,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章经费提取

第三条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第六条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现。

第八条下列经费应列入公司安全技术经费:

8.1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按项目生产总值的一定比例税前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列入经费成本。其中,盈利公司按1%的比例提取。

8.2公司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四技”)的净收入,但从该项收入中支付给科技人员的奖金部分除外;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九条公司按本暂行办法提取的技术开发经费应统一管理,单立科目。年终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专项用于公司购置新的安全设备及设施,不得挪作它用。财政、税务、审计、科技及公司主管部门应做好该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技术开发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1.1为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

11.2新技术研制开发所需的技术转让费、技术咨询费、技术资料费;

11.3新技术研制开发过程中聘请技术专家的费用;

11.4新技术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调研、论证和旅差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凡实行承包目标责任制的项目,项目技术开发经费的提取,应列入该公司承包经营考核指标体系或项目经理任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公司按本暂行办法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视同该公司实现的利润,并可纳入经济效益承包指标中。

第十四条各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经费的统计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制度(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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