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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奖励惩罚制度 第2篇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第3篇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 第4篇施工消防安全奖励惩罚制度 第5篇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第6篇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3) 第7篇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第1篇 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行为,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3、发现和消除隐患,表现突出的;
4、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5、重视防火工作,积极宣传教育员工,熟练掌握防、灭火知识,消防工作成绩显著者;
6、对敢于检举破坏消防设施的人和事者;
7、其他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的;
第二条:凡违反消防 制度者,将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和破坏设施者要按价赔偿,并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按《消防法》条款的规定处理。
2、不准随便使用电热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随便在禁止烟火的区域里吸烟、动火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
5、私自乱拉乱址电线、破坏或私自增加电器设备者,视情节,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报批评。
6、对严重地违反消防规定,在有关部门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后而拒不执行者,除按章处罚外,还要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
7、对于违反其它防火安全制度者,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理。
第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施工消防安全奖励惩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3篇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奖励惩罚制度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4篇 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奖励与惩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5篇 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3)
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三)
1.总则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集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 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一定贡献者。
3.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况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通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 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提供假情况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进意见而拒绝执行者。
第6篇 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为促进义务消防和广大业主(用户)的安全防火观念,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1.大厦保安员既是保安员又是义务消防员。当义务消防员听到火警信号要听从指挥,尽力尽责、奋勇抢救。主动者奖励,疏忽职守、不听指挥、临阵退缩者除开除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2.大厦各业主(用户)都要爱护保养消防器材。非火警任何人不得动用灭火器材(消防演习除外),损坏者按时价赔偿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3.严禁私接乱接,一旦发现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4.大厦各业主(用户)及本公司驻__大厦各部门与各施工单位人员禁止使用电炉,一旦发现除没收工具外并处以1000元罚款。
5.因用电不当引起负荷火灾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以5000无以下罚款。
6.严禁大厦各业主(用户)在大厦公共通道烧香拜佛、焚烧纸屑,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罚款。
7.每月一次由保安部牵头协同物业公司其他部门对大厦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第7篇 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物业消防安全奖罚制度
(三)1.总则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消防宣传工作纳入经营管理中,每季度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总结。
对较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先进的集体、单位及个人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2. 先进集体条件
(1)领导重视,把消防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义务消防组织健全,经常开展活动,并有记录、有措施、有成绩。
(4)严格遵守消防 规定,从未发生火灾、火警事故,成绩突出。
(5)同违反消防管理的现象斗争,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成绩显著者。
(6)能够坚持经常性消防业务学习和训练,为扑救火灾,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做出一定贡献者。
3. 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记过、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扣罚资金和开除的处分:
(1)成火灾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有关人员。
(2)用火、用电不慎或储存保管危险品不当的。
(3)火灾情况下随意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
(4)扰乱火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不听劝阻的。
(5)阻碍消防车辆通过,影响灭火任务的。
(6)违章吸烟、动火的。
(7) 员、消防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擅离职守的。
(8)未经批准埋压、占用、改用消防设施的。
(9)违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阻碍消防检查工作的。
(10)报火警或破坏火灾现场,隐瞒事实真相,提供假情况以及阻挠火灾调查处理的。
(11)对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进行打击报复的。
(12)对有关部门已提出火险隐患整改意见而拖延解决或造成火灾者。
(13)违反消防规定,经消防监督员提出改进意见而拒绝执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