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卸成捆的新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速度,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锉锯操作时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应站在砂轮的侧面。
3、接锯条,必须接合紧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如不合格,应立即重接,严防锯条上锯运转时发生断裂。
4、锯条放入挂架,应高于一般人的高度。放在无人行走操作的地方。
5、锯条放入挂架时,锯齿向上,取、放、翻锯条时,应注意前后以免伤人。
6、锉锯往下放砂轮时,人不准对着砂轮,应找好距离轻放。并应戴好防护眼镜,以防砂轮伤人。
7、锯条锉好后、应严格检查是否有裂口,不得超过锯面的十分之一,否侧应截断重接。
8、锯条掉牙不得超过三个,接头部分不得掉牙。
9、已坏的锯条,锯片应堆放在一定的地方,不许随便乱放。
第2篇 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木工带锯机、锉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木工带锯机、锉锯机作业。
2 主要内容
2.1锯条应调整适宜,先试运转,声音正常无串条危险时,方可开锯,锯条齿侧裂纹超过锯条宽度的1/6、接头处裂纹1/8。连续缺齿两个和接头超过三处,都不准使用。有裂纹的地方应钻孔截缝。
2.2圆木上跑车前应调好大小头;锯旧料时应详细检查,清除铁钉等物。
2.3圆木必须紧靠车桩车盘,钩未挂好不准松动撬扛;操作时手脚不准伸出跑车边缘,以防碰撞。
2.4非操作人员不得上车,跑车未停稳禁止下木料。
2.5进锯前应准确摇尺,进锯后不得更动尺码;进锯速度不宜过猛,运转中严禁调整锯卡子和清理碎料,树皮等。
2.6倒车不宜过快,并注意检查排除戗槎、木节等障碍,木料的尾端越过锯条50cm,再行倒车,以防顶断锯条。
2.7跑车进退时,禁止任何人在车道上停留或抢行。
2.8操作小带锯,上下手要相互配合,不要猛推猛拉;送料时手不应进入台面,接料时手不应超过锯口;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
2.9拆成捆锯条,应踏紧锯条端头,控制松放,以防锯条回卷伤人。
2.10挫锯要戴防护镜,砂轮应有防护罩,操作时应站在砂轮侧面。2.11接锯条,必须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