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前要把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2、 工作前要要对设备各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异常,要经过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3、 圆锯片如有裂纹时,禁止使用,需更换新锯片。
4、 在工作台上放置铝棒时,要小心轻放,铝棒锯断后,要等圆锯退回到原来位置再推送铝棒。
5、 开锯时先开冷却水,在启动电机。
6、 从开锯到停锯的过程中严禁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锯面。
7、 在检查、清扫圆锯床、清除铝屑和处理切头时,必须等圆锯停转后方可进行。
8、 锯铝棒时,圆锯机的操作按钮,只许一人控制,不准两人同时操作。
9、 经常检查吊棒的绳具,如发现松脱应及时紧固,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预防意外。
10、 吊运重物时,手要放在钩头和吊绳的外部,以免夹手。
11、 天车要平稳运行,不能使铝棒摆动,不允许有人在吊起的重物下停留或通过。
12、 捆绑铝棒时,要掌握好平衡,防止滑脱。
13、 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和车间负责人并积极组织抢救。
第2篇 木圆锯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圆盘锯应装有楔片、防护罩。锯片要紧固并垂直于轴的中心线,启动时不得有震动。开动前检查各部是否完好有效,先空转两分钟,然后工作。
2.检查锯片松紧、垂直度和固定销,有裂纹、不平、不光滑、锯齿不快的锯片不能使用。
3.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如弧形的)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木料,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4.调整锯床必须停车。
5.锯床的进刀量不宜过大。变更锯片直径后,转速必须调整,以保证安全。
6.割料长度小于500毫米,宽60毫米或木料将要锯完时,应用木条轻轻推进。
7.机床开动后,人要避开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能接近锯齿。不准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接料人应密切配合。
8.锯片未停止转动时,禁止调整,禁止用木棒和其它东西去制动。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