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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中央空调管理制度【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5 13:20:05 查看人数:37

设备管理制度中央空调管理制度

第1篇 设备管理制度中央空调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中央空调管理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进入空调机房须经工程主管或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由空调维修人员陪同,方能进入。

二、空调机房内机电设备由空调维修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三、运行中若出现停电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恢复供电半小时后,方能开机。

四、消防设备完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五、保持机房干净整洁无积尘,不得堆放杂物。

六、空调维修人员应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节空调负荷,以达到节能的目的。

七、保持良好室内照明及通风、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

第2篇 学校给水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学校给水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制度

(一)保证给水水质标准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是保证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要加强给水水质的管理。

(二)保证供水压力

要保证给水设备的使用功能,就要保证给水系统的压力,使其重力。并管网的阻力,在用水设备处还要有一定的自由水头。为达此目的管网径和加压设备型号,须经设计计算求得。根据经验,按建筑物层确定所需最小压力值。

(三)防止滑坡损坏给水管网与设备,要定期对重要地段的管网、接头、闸阀等设施进行检修。

(四)加强对给水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和巡查,如有损毁,及时更换。

第3篇 物业保安部设备管理制度3

物业保安部设备管理制度(三)

1.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1)保安部主管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账。

(2)对讲机只供当值的保安员和干部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保安部主管同意方可。

(3)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4)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5)干部或保安员在交接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2.警棍的使用

(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人玩耍。

(2)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3)严禁将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携带警棍外出。

(4)交接班时,对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记表》上。

3.催泪器、手铐的使用

(1)安员要爱护使用催泪器、手铐,非值班、执勤的保安员严禁佩戴和使用催泪器、手铐。

(2)禁用催泪器、手铐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严禁将催泪器、手铐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催泪器、手铐外出。

(3)配催泪器、手铐只供保安员在执勤中受到犯罪嫌疑人的武力威胁或对已抓捕的现行犯有逃脱可能的情况下使用。

(4)接班时,交接班保安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4.手电、雨衣的使用

(1)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点为已用。

(2)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干布擦试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值班长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干布擦试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3)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于《保安部交接班登记表》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第4篇 施工物资设备 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确保新建沈阳南站syns-1标段内设备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使设备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杜绝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施工设备 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是全处施工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协助各单位抓好施工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持证上岗等的教育及培训工作。开展群众性的设备管理、维修、保养、爱机、评比等活动,树立典型、推广先进经验。作好施工设备的 工作,参加重大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施工设备的管理

1、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必须坚持结构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稳定、经济合理的原则认真选型、定型。经验收合格及时登记入帐,纳入固定资产(大型固定设备还需经安装验收合格)。

2、凡属于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都要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卡片,设备管理部门对大型机械要建立技术档案,并按规定存档。二保以上修理,均应及时填入档案。

3、施工设备每年应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盘亏设备必须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三、施工设备的购置

1、施工设备的购置经处领导同意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上报公司审批后统一采购,小型施工设备经处授权项目部可自行采购。

2、对大型施工设备的采购(如工程运输设备、工程起重设备、土石方筑路设备等),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选择,并对所购设备结合施工进行性能鉴定。

3、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各部性能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发现新购置的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低劣,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4、项目部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大型施工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国家有定型产品的施工设备,原则上一律不准自制、改型。如特殊工程急需自制非定型设备时,必须有自制方案报告、图纸和经济技术效果比较说明书,事前应由需自制设备单位的领导、总工、技术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共同审查认可后,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经公司主管经理、三总师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施工设备的使用

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要将设备需求计划上报到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由处平�调拨满足工程需要。新购入的大型施工设备或新产品在投入使用前,设备管理员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技术规程进行检查和试运转,并将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常见故障的排除等问题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进行培训,在操作人员掌握后方可使用。

2、新设备和经过大修或改装、改造后的设备,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并进行走合期试运转,在走合期间要限载、限速、加强保养。

3、特种设备的使用要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专人专机和岗位责任制,多人配合操作的施工设备应实行机长负责制,负责人应做到相对稳定。

4、新上岗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切实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设备性能、懂设备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判断处理故障),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5、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施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规程、岗位责任制,确保设备的安全生产。

6、认真做好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法”,保证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严防“以包代管”拼设备的短期行为。

7、对设备所需的各种燃料、润滑油脂和液压油,必须按规定油质品种选用和定期注油,保持油料的清洁,规定需要过滤的都要进行过滤方能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故障,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经济处罚。

8、在冬季施工的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冬季使用的规定。

9、要做好各种设备的标识,并保持完整有效、清晰,不得涂改和覆盖,附属设备不准拆卸使用,更不准挪作它用。

10、各类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认真准确及时填写运转记录。

11、设备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使用中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正确合理使用设备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

12、施工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各类设备操作规程要悬挂在醒目位置。

13、施工设备存放要上盖下垫做好防护。

14、对起重吊装设备使用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经检测安全技术性能已严重下降的起重、吊装设备,必须作报废处理,不得超期使用。

五、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

1、维修保养计划

(1)施工机械设备实行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养修并重,执行计划检修制度。

(2)维修保养计划由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编制,各单位按保养计划具体要求执行,并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2、分级保养原则

(1)运输车辆、起重及大型土石方等施工机械执行多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

(2)中小型机械设备,一般简单的电气设备执行两级保养制,即每班保养、一级保养。

3、分级保养标准

(1)每班保养

每班保养重点是检查、清洁、润滑、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

每班前必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例行检查。

交接班进行检查时,机械停止使用。

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保养,如有必要,应有保护措施。

检查电气设备时,要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标识,工作完毕要互相知晓才合闸,保养灯应取安全电压。

施工机械设备的表面油污要及时清除。

填写例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

(2)一级保养

一级保养以润滑、紧固为重点,通过检查紧固处的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周期加注润滑油,清洗滤清器或更换滤芯。

一级保养由经过培训考核,持有操作证的机械操作人员实施。

(3)二级保养

二级保养以紧固、调整为重点,除执行一保的作业项目外,还需调整发动机、电器设备、操作、传动、制动、行走等主要部件的状况,以及紧固内外所有的紧固件。

二级保养由专门从事该专业工种持有等级证书的修理工负责,持证机械操作人员参加。

(4)三级保养

三级保养以消除隐患为目的,除执行一、二级保养作业项目外,可对部分总成进行解体,可更换部分零件,并对机身进行必要的除锈、补漆等防腐作业。

三级保养由二保规定的人员负责,配合机修单位进行。

4、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

(1)每班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

(2)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3)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

(4)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0小时进行一次。

各类设备的保养周期有所不同,视设备类别缩减或延长。

5、施工设备的润滑

(1)各单位根据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要求,按设备随机操作手册中规定的规格品种或允许代品种购买各类润滑油脂,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2)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指导各项目部的设备管理人员,按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周期实施设备的润滑工作。

(3)装用润滑油脂的容器应标明油种,保持清洁,防止渗漏和油料相混,易燃油脂必须注意禁火。

6、各类设备维修保养具体要求:

(1)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依据所接工程内容在物资设备管理中心的有计划安排下,积极组织人员对设备认真进行检查保养,尤其是卷扬机,吊装用工具、索具使用前一定要进行维护保养确认是否完好;一些大型工具如:手拉葫芦、滑子卡环、千斤顶、切割机、手电钻、砂轮机、台钻等班组共用工具每次使用前一定要检查是否完好,特别注意检查防护和保护装置的完好,并把维修保养记录随月检查一起上报到处。

(2)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焊机使用前要首先检查焊机的完好程度,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初次使用的维修保养,特别是绝缘测试必须进行。维护保养情况填入月检查记录上报到处,并随工程的推进,随时检查维修保持焊机的完好。

(3)自吊车使用中司机执行日常保养和月检查整改制,吊装部分和车辆部分按车辆说明书的保养要求和内容进行换季保养和定期保养,保养记录报回处。

(4)对测量用的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等量具卡具等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的检验检测,使用前要进行检测鉴定,确保投入测量使用合格的仪器,每次使用完进行清洁保养后再存放。

(5)吊车日常保养由司机进行,车辆调转时处物资设备管理中心负责进行全面保养。

(6)所有施工设备项目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保养,然后按使用累计台时统计,按处规定的保养周期和保养内容进行保养,保养记录报回处。

7、维修保养工作的考核

(1)各项目部按各类设备维修保养具体要求进行保养,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状态完好。

(2)处物资设备管理部门每半年按《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设备管理考核标准》持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漏保、失修或病运情况,要督促限期整改,每年对施工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

六、施工设备的检查

1、施工设备使用执行月检查整改制,项目部每月生产经理要组织设备管理员、维修人员对在用设备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中设备的检查内容和标准逐台进行完好检查,专职安监员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安排整改,并将整改记录报回。

2、起重车辆司机坚持每日检查制,保证各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有效,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并填写车辆使用日记本,记录全面。项目部设备管理员每月收集汇总统计上报到处。

3、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巡检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每季度的或不定期的检查,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按车辆完好评分表进行巡检打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物资设备管理中心每年两次对项目部在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编写检查简报,公布检查情况,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七、车辆的

1、车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驾驶技术,取得有效驾驶证,起重机司机必须取得有效操作证件才能上岗。

2、车辆操作司机由处委派,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操作。

3、车辆驾驶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不得违章。

4、车辆行驶时应保持中速,不得紧急制动,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5、在行车前和行车中,应作到“一听、二看、三熄火”的要求:听全车各系统有无异常声音;看监控仪表和故障指示灯的显示是否正常;一旦发现情况异常,立即熄火,实行断油、断电,并靠边停车检查。

6、汽车运行到一定公里后要进行定期保养,各车型定期保养周期见使用维护说明书,汽车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定期保养周期可适当的调整,一般为:一级保养1500-2000km、二级保养6000-8000km。

7、所有货车车厢内严禁载人行驶。

8、起重机吊装操作前,项目部技术员必须进行吊装方案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必须有交底人、被交底人、监交人的签字存档。

9、为保证起重机的正常使用,起重机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各连接件无松动,

(2)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4)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5)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6)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应锁死,启动后,应怠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7)起重机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水平,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

(8)起重机作业中严禁搬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调整。

(9)起重机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到“十不吊”。

(1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11)起重机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

八、施工设备的大修

1、大修原则

(1)在规定使用期限内,施工机械设备的多数总成即将达到极限磨损程度,经技术鉴定,需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

(2)正常情况下,按施工机械设备各自规定的大修周期安排大修。

(3)施工机械设备已超过大修间隔期,仍能保持正常技术状况的不大修。

(4)虽未到使用年限,但从设备的先进性、经济性等角度综合衡量符合报废情况的不予大修。

(5)超过使用年限,但维修得当,设备状况尚可且允许在一定范围内继续服役不再大修。

2、大修送修

(1)送修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保持总体完整,机件、仪表、附件齐全,必要时应提交上次大修记录设备随机技术资料。送修方与承修方要办理清点交接手续。

(2)施工机械设备的大修,原则上由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实施。价值昂贵的大型、特种施工机械设备应送修理厂进行修理。

(3)需要委托系统外修理的,必须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修理厂进行大修。

(4)施工机械送修时,送修方要向承修方介绍设备情况,双方协商,确定修理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并签订大修理合同。

3、大修要求

(1)大修前要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技术状况检查,鉴定修理方案。

(2)修理范围为全部解体,对所有基础件、零部件、配合件都要检查鉴定,按照大修技术标准进行修复或换新。零部件修复、加工的材料、精度和装配间隙,必须符合原设计标准。

(3)设备大修完毕后,必须进行性能试验,包括空运转,负荷运转。

(4)大修合格的施工设备,要达到或接近出厂时的性能,使设备完全恢复精度和额定能力。

(5)设备大修过程中,承修方应及时准确填写大修记录。

4、大修验收

(1)施工机械大修完毕后,由承修、送修方及该设备操作人员共同验收。

(2)验收合格,承修、送修双方签署验收单方能生效。

(3)大修记录及验收合格单交送修方设备管理部门存入设备档案。

(4)委托外部修理的,同样按大修标准检查验收,并要求厂方提供有关技术及合格证一同存档备查。

九、特种设备的管理

1、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登记特种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操作人员名单、操作证书编号,建立设备运转、维修记录。

2、特种设备的装拆工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装拆资质的单位承担装拆工作。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保存装拆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特种设备装拆前必须编制装拆施工方案,经工程处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实施装拆。

4、项目部应对特种设备的基础进行自检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安装后由安装单位对设备进行自检,合格后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部门检查验收。项目部应保留验收合格报告,并在设备明显处悬挂准用证。

5、装拆时对作业场所应设临栏,并设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6、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项目部保存证书复印件。

7、项目部应建立特种设备每月两次的检查记录、包括设备日常使用状况、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仪器仪表维修保养记录等。

8、建立特种设备日常运转记录、故障和事故记录。操作人员培训记录、健康检查记录等。

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

10、建立特种设备应急预案。

第5篇 液化气站设备管理制度

1、站的所有设备均必须做到资料齐全,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2、设备使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且需要遵守操作规程。

3、站安全员必须定时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4、每年进行一次设备维修,设备及管道的除锈、涂漆。

5、贮罐设备上安全附件必须定期进行检验,安全阀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查一次,接地电阻每年至少一次。

6、站的衡器要经常保持清洁,且定期送检验。

7、站内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验,一旦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①超温、超压采取措施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②主要受压部件发生裂缝、变形、泄漏等危急安全的缺陷。

③安全附件损坏。

④接管、紧固件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⑤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⑥过量充装。

⑦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急安全运行。

8、站内设备一旦发生损坏,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程序进行修理。

第6篇 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

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报销。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1、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2、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3、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4、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综合工作部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 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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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机械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一、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技术、性能、内部结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及处理简单的故障。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酒后、精神不集中或患病人员严禁操作机械,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

四、操作时,现场必须清理干净,操作须集中精力,严禁吸烟、吃食物、说笑逗闹,在机械运转中,不得在机械上清理刨花、木屑。

五、人员在操作时,不得远离岗位,需要离开时,必须停机断电。不准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

六、机械设备应有班组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认真做好各级维护保养,应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七、凡是新安装的机械或经大修、改装或搬迁拆卸后重新安装好的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准投产使用,并应严格按照大、中、小修期限的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以延长使用寿命。

八、机械设备的传动和刀具部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罩,并应随时检查,保持其灵活有效。

九、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衣袖卷到肘部以上或纽扣扣起。办公家具,家居,家具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安装和检修,严禁带电修理设备,用电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有漏电现象。

十、电动机械设备,严禁在低压或不稳定电压下操作,机械启动后,应检查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如发现电源不足设备的额定电压时,应立即停机断电。

十一、工作中,如果遇到停电,应将电闸关闭,以防来电后,机械自行运转。

十二、机械设备严禁“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提出报修意见。

十三、机械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润滑和紧固工作,如发现发热、异音、机件松动或损坏等故障时,应先停车断电,后检查修理。

十四、对使用的刀具,应勤修勤磨,不得勉强使用。安装刀具必须停车断电后,方可进行,必须按照该机械的规定要求安装牢固,拧紧螺栓,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

十五、工作完毕停机断电后,必须清理机械,进行保养,关(锁)好闸箱。

十六、吸尘器布袋里的木灰不能满过袋子的4/5,过满易造成电机烧毁。

十七、一切机械在进行维修或换刀具时,必须挂起“此设备正在检修中,严禁使用”标示牌。

第8篇 医院管理设备养护制度

设备养护制度

(一)各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做好养护工作,对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卡、使用记录及养护检修记录。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应事先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后,才能开机操作。凡实习、进修人员等,不得单独操作。

(三)仪器、设备用毕,要及时复原、擦拭干净、保持清洁。

(四)仪器、设备如发生异常, 立即停机,及时报请有关科室进行检修,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如损害严重,应报院方。

第9篇 防护用品设备管理制度

1)、建立防护用品及设备采购管理台账。台帐应包含:合格供应商名录(应附三证))、供应商考核评定表、物资采购计划表、安全用品验收记录、报废防护用品及设备回收记录。

2)、 做好防护用品设备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3)、 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是保证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劳动防护用品选项用的三大基本原则:

(1)从标准角度——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2)从实际角度——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及设备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从个人角度——穿戴要舒适、使用方便,不影响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要求

(1)相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16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概括起来即:

a、免费提供,不得替代——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b、定点购买,三证齐全——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 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须必要的检查。

c、正确使用、职工三会——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职工应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及设备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及设备,并进行监督检查。

d、过期更换,失效报废——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及设备。

5)、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1)检查外观——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使用前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遵循性能——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使用中注意“三不”: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正确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

6)、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7)、公用防护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和更新。

第10篇 白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 运行设备因存在缺陷失去或部分失去其功能,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或使用,均按本规定进行登记消除缺陷工作。

二、值班人员或维修人员发现及消除设备缺陷均应详细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卡,包括时间、设备名称、缺陷情况、发现人、报告何人、消缺人、处理人等内容。

三、 设备缺陷的分类

第一类:运行人员能消除的缺陷(如熔丝熔断,跳合闸指示灯烧坏等);

第二类:电站检修试验人员职责管理范围内的设备缺陷;

第三类:需配合大修、中修或其它部门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 各类缺陷的管理

1、对于第一类缺陷,运行人员应在当值予以处理消除;

2、第二类缺陷,由电站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安排。不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应及时安排消缺;受停运或其它因素限制不能立即处理的缺陷,应列入电站月度检试工作计划,积极申请停运,联系备品配件等,限期消除;

3、对于第三类缺陷,应及时报告公司有关部门,以便及早派人检查处理或列入大修,中修项目进行消缺。

五、 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查阅缺陷记录,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安排和督促有关班组对设备消缺,解决消缺工作中的工艺技术问题。

六、 生产负责人应经常查阅缺陷记录,听取有关人员汇报,随时掌握各运行设备状况,对电站月度检修试验以及消缺工作作出计划和总体安排,并检查督促有关人员落实和实施。

七、 坚持设备检修试验工艺及标准,保证检试消缺质量。运行人员应对消缺后的设备认真进行验收,重要机电设备检修后,生产管理人员应对检修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八、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检试工作需要,定期编制检试消缺维护材料,备品备件计划。每月终统计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填写设备技术档案大事记要,填报月生产情况统计表。

第11篇 水务公司设备 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严格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电气设备和特种设备两个部分。

3、生产部负责对全厂生产用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4、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维护保养。

5、技术质量部负责对全厂电气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6、电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7、公司应制订各类操作规程、巡检制度、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倒闸制度等。

二、电气设备管理职责

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低压配电室的低压配电柜按时进行检查。

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主管,尽快组织维修。

3、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

4、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

5、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

6、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

7、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排除隐患。

8、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

9、易燃易爆仓库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安装防爆、隔离或密闭式的电气照明设备,按照防爆、危险场所的分类等级,选用适当型号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防火间距,采用耐火设施和保护装置。此外,车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10、供电气设备灭火用的消防器材应保持良好,合理使用。万一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扑救时应防止触电、中毒或室息事故的发生。

三、特种设备的营理职责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要建立特种设备 小组,要有负责人,有 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3.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物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承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

8、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9、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 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1、 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2、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 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第12篇 设备维护部防火消防 制度

1 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明确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落实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正确进行火灾扑救应急工作,确保正常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部门防火消防管理。

3职责

3.1设备维护部防火安全责任

部门主任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

各专业主任是专业防火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是:

1)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解决防火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2)负责审批消防工作项目和消防经费

3)表彰和奖励消防工作有功人员

3.2各专业防火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

负责各专业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要求,制订防火工作计划和实施计划

2)负责制订、修订消防管理制度

3)开展日常检查和考核

4)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

3.3部门防火安全责任

1)组建防火组织机构,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

3.4 班组防火安全责任

1)遵守防火管理制度,学习有关防火规定

2)落实专区防火措施

3.5 员工防火安全责任

1) 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 负责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 熟悉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扑救技能

4要求与程序

4.1要求

4.1.1贯彻上级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制定防火计划和落实防火措施完善消防设备、设施布局。

4.1.2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各级防火组织,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开展员工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建立消防工作检查和考核机制。

4.2动火安全规定

4.2.1根据动火作业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一级动火区域指特别危险区域及重点要害部门,二级动火区域指危险性较大区域。

4.2.2一级、二级区域内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要求办理动火工作票。

4.3防火

4.3.1防火工作实行部门、专业、班组三级管理。

4.3.2每年进行2-3次防火安全检查。

4.3.3燃油系统、制粉系统、汽轮机、变压器油系统、电气主控制室、集控室、控制室及其电缆层、危险品仓库、油处理、氧气乙炔仓库、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悬挂“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制订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管理。

4.3.4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消缺,不得擅自停用灭火装置。

4.3.5如遇灭火装置故障需停用自动消防设备的,必须得到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4.3.6生产现场须配置消防设施和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器材不能随意挪动位置和挪作他用,消防通道严禁占用,消防箱严禁存放杂物。

4.3.7开展防火教育、“11.9”系列宣传活动。

4.3.8消防队应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

5支持性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2中电投集团公司《防火消防管理办法》

5.3宁夏临河发电有限公司《防火 制度》

第13篇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标准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归纳为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效率,优质、高产安全、低耗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使用管理要做到管用结合,合理使用,要求施工部门与设备部门密切配合。

三、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选用机械,做好机械的调配和组织工作。

四、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机械使用计划,应从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工程量方面尽量做到合理装备。

五、不要大机小用,多要少用,而要合理调度,及时进退场。

六、结合施工进度,利用生产间隙,安排好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失修失保和不修不保。使机械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以便能随时投入使用。

七、对于使用完毕或暂时不用的机械设备,及时通知设备部门进行调配,提供给其他部门使用或对外出租,充分发挥其效能。

八、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使用机械。

1.机械设备有其不同的使用性能和要求。即使同工种设备由于制造厂在结构、工艺、材料上有所差别,因此必须严格按说明书来使用。

2.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法规,必须严格遵守。是保证机械设备安全、保证机械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基础。

3.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做到“四会三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对于大中型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考核,取得岗位合格操作证后方可上机独立操作。

九、正确选用燃润油料,搞好机械设备润滑,是正常工作的重要条件。

1.机械设备使用的油料(燃料油、液压油、润滑油),都必须严格按照原机说明书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

2.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3.在特殊情况下采用代用品,必须经过有关技术部门许可。

十、协调配合,为机械施工作业创造必要条件。

1.施工中,抓好机械能力配套,保证机械配件供应以及劳动力的合理组织和调配,为机械充分发挥其效能。

2.按规定间隔期对机械进行保养,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合理组织施工,缩短停工时间,增加作业时间,提高时间利用率。

4.培训司机,提高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定人定机,有证操作。

5.配备适当的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第14篇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及 制度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局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设备的临床应用安全、有效为管理目标的原则,其内容包括技术保证和管理保证,涉及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计划定期的检测(包括计量检测),提供及时的维护、保养、维修和必要的人员技术培训等,制定本院医疗设备应用质量及 制度:

一、应用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医疗设备应用质量既涉及到设备自身的质量,也与医疗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维修有关,贯穿在医疗设备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要求临床医生、技术人员、工程人员的共同配合和相应的规范与制度保证。

二、安全风险管理

(一)、风险分析:

1、病人和操作人员不能觉察到的某种危险因素,如:放射线、高频电离辐射、高磁场等。

2、因病人处于昏迷、麻醉状态、自身意识力不强或不能活动的病人,对产生危害情况无法正常反应。

3、用于生命支持和功能替代的医疗设备,其安全性、可靠性会直接影响病人的生命安全。

4、多台医疗设备连接使用时,可能对病人造成的安全隐患。

5、不同医疗设备之间相互干扰(如电磁干扰等),可能造成的影响。

6、有源医疗设备通过皮肤接触,插入体内或直接进入内脏时,因电极直接进入人体,电气安全性能可能造成危害。

7、在特定环境(湿度、温度、有害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易暴物质等)下,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造成的安全性、可靠性下降。

8、各种保护装置、报警装置失灵或失控。

9、医疗设备使用年久或经过大修后,其安全性能下降,可能产生的影响与隐患。

10、使用人员操作失误,病人与无关人员在无意或无知的情况下,擅自变动医疗设备的工作状态和预设置,可能造成的危害。

11、没有重视生产厂商已提示的风险因素或可能产生的副作用、适应症、禁忌症等。

12、临床试用的医疗设备,操作说明中没有预见到的可能产生的复杂风险。

(二)、警告标志:

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可能对病人和无关人员造成伤害的,必须有明确的警告标志与提示。

(三)、危险标志:要求在放射线、电离辐射、高磁场等区域,设置有排除危险通道,制作醒目的警示标志,警告哪类人员不能靠近或禁止入内,提醒进入操作区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工作状态警告:某些医疗设备在工作状态下会给人体带来伤害,如x线机房、ct机房等,要求设置红灯警告。

(五)、病人提示:病人在接受检查和治疗前,医务人员应在检查单、预约单上写明注意事项,或以其他明确方式告知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应急措施。

三、应急措施:

凡医疗设备在使用中出现紧急故障又不能现场修复时,且可能对病人造成危害,甚至威胁其生命安全的,必须制定应急预案。

(一) 启动对病人采取的安全预案措施。

(二) 启动仪器安全应急保障模式。

(三) 预见性地配置一定功率的不间断电源。

(四) 预知的在医疗设备使用中可能造成病人的意外伤害或副作用出现时,应及时启动事前预案。

(五) 在医疗设备使用中,造成病人未知的意外伤害或不明原因的副作用出现时,应迅速启动应急安全开关,对病人实施安全急救处理,并且对设备在用状态信息进行核实。

四、电气安全性管理:

医疗设备电气安全性管理不仅要符合通用标准,而且要符合专用标准,并且专用标准优先于通用标准。

(一)、按照医疗设备安全特性的使用要求,安装匹配的防止电击伤防御设施和定期检查、评估。

(二)、接地线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方式,严格按“基本绝缘和保护接地”、“强化绝缘或内部电源”要求接地。

五、放射防护:

放射设备在机房设计、安装时,必须遵照国家防护标准和安全规范,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电磁兼容性:

根据医疗设备电磁兼容性的自身特征,安装前合理布局,排除干扰与影响。在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中,规定电磁辐射的防护措施、使用方法,包括病人和操作人员的防护用具与使用方法。

七、医疗设备使用操作的制订与管理

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在安装验收完成后正式使用之前,应根据医疗设备的使用操作说明书、维修手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临床使用要求制定好操作规程,明确基本的操作步骤和正确的使用方法。必要时,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应协助使用科室制订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制定后,应组织操作人员全面学习规程,熟悉掌握每项操作。

固定使用场地的设备,操作规程应张贴(悬挂)于使用场地;移动使用的设备应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使用人员知道且方便的位置。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规程的内容应包括:

(一)、医疗设备适用的对象、设备管理责任人、应用范围、开机前的检查、注意事项及标准程序。

(二)、对病人、标本的处理及注意事项。

(三)、基本操作程序。

(四)、操作中的注意事项、安全风险、禁忌症、操作人员要求等。

(五)、关机程序与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六)、维修程序、计量设备状态标记。

(七)、医疗设备发生意外或可能产生的不良事件处理措施、上报意见。

八、应用质量检测

验收检测 状态检测 稳定性检测
目的 技术性能是否达到厂家承诺指标。 性能指标是否达到应用要求。 性能指标的稳定性。
特点 测量厂家提供技术指标的关键性参数。 用户或检测部门要求测量的关键参数。 主要技术参数的相对性检测。
方法 按厂家技术文件中提供的测试方法,参数测量。 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参数要求测量。 按规定的项目参数测量。
参检部门 生产厂家、使用单位、检测部门。 保修机构、使用单位、检测部门。 使用单位、保修机构。
检测时间 安装或改装时间。 按计划定期检测或出现不稳定状态时间。 按计划定期检测或维修后的时间。

九、计量管理的实施

(一)、执行《计量法》,申报强制检定。

(二)、建立计量器具明细台账。

(三)、编制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记录表。

(四)、计量标记管理和封印管理。

(五)、溯源管理。

(六)、非强制检定的协助服务管理。

十、预防性维护(pm计划)

pm:指周期性地对医疗设备进行一系列科学的维护工作,以确保医疗设备安全地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主要包括:

(一)、外观检查,清洁与保养。

(二)、更换维修。

(三)、功能检查。

(四)、性能测试与校准。

(五)、安全检查。

十一、医疗设备故障维修

医疗设备故障维修是医学工程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院现阶段主要采用:维修服务以第三方为主,医院工程技术人员为辅的方式。

(一)、使用科室填写明确的维修申报。

(二)、设备科组织及时的维修处理。

(三)、维修机构出具规范的维修报告。

十二、不良事件报告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获准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一)、设置(可疑)不良事件报告(兼职)责任人。

(二)、可疑不良事件发生后,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设备科会同操作使用人员立即调查记录或封存不良事件的相关详细资料。

(三)、按规定时间上报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

(四)、损害原因不明时,责令库房暂缓放行、使用科室停用与该事件相关的同型号或同批号的医疗器械。

(五)、组织评估分析、明确处理意见。

十三、日常安全事项

(一)、牢固树立“三防”、“四灭”意识,坚持每天检查水、电、气的管道疏通情况和开关控制情况。

(二)、医疗设备工作室完成工作后,应做好仪器和室内清洁维护,并且检查关闭空调、照明灯、水、气、门窗等。

(三)、除特殊医疗设备要求必须保持不间断带电外,禁止医疗设备非工作状态带电运行,应拨掉电源插座断电。

(四)、严禁在配备的专业工作站上播放其它光盘、移动硬盘和网络下载。

(五)、要求特殊护理的专业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执行维护保养后方可下班。

(六)、未经医院许可,禁止院外出租、出借医疗设备。

(七)、严禁非本医疗设备工作室的工作人员擅自进入。

(八)、因工作关系,需要接受参观、培训服务,必须有科室负责人同意或申报医院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九)、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全面学习操作规程,逐项熟悉操作技能一月以上,经设备管理责任人认可后,方可独立操作。

备注:1.本制度解释权归设备科。

2.具体细则按《医疗工程技术手册》和医疗设备生产厂家规定的技术指标执行。

第15篇 变配电室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变配电室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室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技术要求,确保供配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术语

变配电室运行管理制度

1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上岗证才能上岗。

2值班电工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安全运行和安全用电。

3值班员严格执行门禁制度,任何外来人员进入配电室都要有主管领导批准,如遇供电局等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来访,验明身份做好接待后,立即报告上级。

4值班员按规定认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并填写运行记录:《配电室设备运行记录》。

5值班员清楚本值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性能参数,并按照规定时间巡视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时上报。当运行中的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威胁到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值班员可先进行处理,然后立即上报上级领导。

6每月检查一次各高压安全用具,保证用具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每半年送供电局进行耐压试验。高压用具应有固定存放地点,并标识清存放位置,做好编号防潮防损管理。

7对室内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查,随时保证全部完好,应急照明应每月进行一次关灯试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解决。

8每月应对所有变配电设备做一次关灯检查,检查人员携带手电筒检查一、二次设备的接头连接处、引线及端子是否接触不良,有无打火、发热、发红等异常现象,对满负荷或超负荷的出线和设备要重点检查。

9特殊情况要按特巡处理,增加巡视次数:1)异常天气情况下,如雷电、大雨、大风、高温等;2)设备处于高峰负荷或过负荷时;3)设备一般缺陷有发展,但又不能消除,需要不断监视时;4)新投入、检修试验后的设备;5)重大活动、重大节日要求确保供电的情况下。

10停电检修必须认真执行四措六制,即在高、低压设备上进行全部或部分停电检修时,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停电倒闸操作必须认真执行操作票制度,并填写《倒闸操作票》。在配电室内进行非工作和其它不停电工作时,填写《第二种工作票》。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工作票制度、工作交底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11配电室应定期检查防小动物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12值班人员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反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达到'三熟'、'三能'。 '三熟':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方法;熟悉本岗位规程制度。'三能':能分析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隐患并排除故障;能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并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

13变配电室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爱到教育者没有爱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后由主管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14变配电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和定期预防性试验。

15接上级供电部门调度令时,应立即做好记录,并进行录音,随后上报领班、主管,并经再次确认后,立即上报上级。

16强电专业负责对所管理的变配电设备建立设备档案,做到一机一挡,并编制档案目录,以便查阅。设备档案统一由工程管理部管理,由专业主管负责不断完善设备档案。

记录

《工程管理部巡视签到表》

《配电室设备运行记录》

《第一种工作票》

《第二种工作票》

《倒闸操作票》

《事故分析调查报告》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16篇 设备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二、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或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厂、车间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三、内容与要求

(一)检修前准备

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2、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落实现场安全监护人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5、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9、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二)检修安全规定

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项目办理审批手续;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2、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相关 规定。

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相关的危险作业票证审批。

4、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5、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6、拆卸有危险的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

7、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9、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危险作业票证审批。

10、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三)竣工验收

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修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设施检维修的 。

设备管理制度-中央空调管理制度【16篇】

设备管理制度:中央空调管理制度一、非工作人员进入空调机房须经工程主管或管理处经理批准后,由空调维修人员陪同,方能进入。二、空调机房内机电设备由空调维修人员负责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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