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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 制度和操作规程【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4 16:06:02 查看人数:31

消防
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1篇】消防 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经理一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副经理是本公司消防工作的第二责任人。

第三条 在本公司各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一) 公司下属各部门的负责人是公司下属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 公司下属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员是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三责任人,负责实施和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应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 各部门应明确1名兼职消防主管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七条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公司内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按《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 公司要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制定有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值班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用电 制度及危险场所作业动火审批等制度。

第十条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结合生产、交通安全会召开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每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公司安全例会,由经理或副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不定期会议根据情况需要召开。各部门每月应召开本部门消防安全例会一次以上。

(二) 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要将每次例会召开时间、地点、人员、会议具体内容、提出的问题、处理情况及决定等记录存查,必要时整理成文下发会议材料。

第十一条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 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互查时,抽调各单位负责人参加。每月和重大节假日各组织一次全公司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部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重点部位要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二) 消防检查的主要内容:查贯彻落实《消防法》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要求的情况;查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是否明确,是否落实到人;查消防 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查消防设施是否配套齐全;查消防教育工作是否正常开展;查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 隐患的整改

1、凡在检查中查出问题及火灾隐患,由检查人员填写“安全检查问题记录”和“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检查部门一份,整改单位二份(整改后反馈上级检查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对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填写重大隐患记录。

2、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订出整改计划逐步解决,对重大隐患一时整改不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

3、部门收到检查组签发的“安全问题登记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落实整改负责人,并在限期内认真整改,整改后将情况报检查部门。

4、对不落实整改责任人,又不按期整改及不采取整改措施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整改部门负责人适当处理。如发生事故,由整改部门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5、公司应按政府要求,建立危险源分布图,明确责任人、监控人及治理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由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负责扑救本单位的初起火灾。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应积极有效组织自救同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上级。事后,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火灾的责任追究《消防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公司年终考核内容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各部门也要采取同样的办法考评。

【第2篇】公司消防 制度

一、 的主要内容:防火、防盗、防破坏的教育及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为加强公司的 ,后勤服务公司以各中心主任为安全领导小组。各中心必须将内部 工作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列入本中心的工作计划。

三、中心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对职工定期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中心领导应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三防”、“一保”意识 ( 防火、防盗、防破坏、严格保密制度 ) 共同做好后勤的安全工作。

六、重要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人必须按照安全程序进行操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设备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验和更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

八、公司将对所属各中心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和对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或避免重大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中心和个人,根据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标准给予适当奖励。对无视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违反消防法规、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中心和个人给予处罚(处罚办法见《责任追究制度》),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某某大学重点实验室消防 制度

某大学重点实验室消防 制度

为贯彻落实《sd大学消防 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障措施,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结合各重点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实验室岗位负责人二级负责制。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实行实验室主任-实验员二级负责制。实验室主任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要经常对实验室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对新教师要做好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实验员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 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范规程,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2.电器用电、办公用电线路必须分开,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合格的电器装置。每年至少对电线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申报更新、维修。对各种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测维修;

3.每天下班前巡查责任区,注意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做好防火、防盗的工作。

三、全体人员有责任爱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对所属范围内(包括楼梯走廊等公共过道)的消防器材、设施应做到经常检查。

四、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认真检查重点部位。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教学设备等防火措施和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早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保证安全。

五、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电器过热、有异味等,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关闭电源。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找准火源,判明火警性质,岗位工作人员就近灭火,同时迅速报警,按预定线路及时疏散人员,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六、发生火灾事故应主动配合消防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4篇】水电队消防 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宣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教育职工做好部门、岗位、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充分利用厂(单位、场所)内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培训职工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并熟悉在火场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六、对全单位、场所的水工、电工、电焊工和灭火自动操作人员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

七、对新进单位、场所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人员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八、对义务消防队员业务、灭火技能的指导、监督。

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

一、本队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 人组织实施。

二、本队消防 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矿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区队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8、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队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 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2、灭火器应该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材应有保护措施。

3、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维修,消防器材严禁挪做它用。

4、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5、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险隐患。

2、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5、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6、整改完毕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

用火用电 制度

1、重点部位内临时用火前应制定安全措施和灭火预案,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2、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应有专业的电工人员按照电器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3、对电器线路及用电设备要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4、不准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5、各种临时用电设备,用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6、下班后车间仓库的电源要全部切除。

7、不得擅自设置火炉或使用电热设备。

8、必须对所有用电、用火部位进行勤检查、勤维修,严防火灾发生。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必须安装避雷设施和静电导除装置,并在夏季来临前必须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

3、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检测、报警、降温、防潮、隔离等消防安全设施。

4、易燃易爆物品露天存放时,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5、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储存在地下室和其他地下建筑内。

6、性质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7、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在使用时,必须有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各部门、公司、科室组织管理好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安全业务和灭火技能培训。

2、听到火警,应积极主动投入灭火战斗。

3、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和规定。执行《消防法》、《规定》和单位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

5、做好本单位消防器材和设施保养、管理工作,发现有过期、遗失、用完的灭火器或设施缺陷应及时报告专职消防队。

6、进行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负责本部门、公司、科室、班组的防火监护工作。

7、扑救火灾时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迟延、不退缩。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

2、应当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与教育。

3、应当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7、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本区队的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 人负责实施。

2、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区队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3、电器产品、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6、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7、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9、凡遇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要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10、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本区队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消防 人、安全委员、各班组长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员工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下列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对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的员工;

2、对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者;

3、对发现并制止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

4、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突出的;

5、在危急时刻,防止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后能及时报警,予以扑救,减少损失的;

6、在消防安全设施、技术装备上有重大革新及发明创造,成绩显著的;

7、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下列行为予以惩处:

1、不执行本区队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

2、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或消防安全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照规定进行生产作业、违章蛮干的;

5、对火灾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6、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7、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人员:消防安全小组全体成员。

三、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为主。

四、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

五、主要听取消防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工作下一阶段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油库、木料场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 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记录。

【第5篇】管理企业消防 制度

1 目的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安全生产,保证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生产。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第6号令)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4 职责

4.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4.1.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4.1.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4.1.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4.1.7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4.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为公司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4.2.1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4.2.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4.2.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2.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2.5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2.6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4.2.7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3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本部消防 部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4.3.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3.2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措施及时整改。

4.3.3 负责编制消防器材、消防用品的需用计划。

4.3.4 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3.5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生产工作。

4.4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办公室做好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4.4.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台帐资料。

4.4.2 配合党支部办公室、办公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4.3 配合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4.5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组织消防检查,

开展教育培训,落实防火措施,确保部门防火安全,具体需履行以下职责:

4.5.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消防 制度,负责部门消防管理和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4.5.2 经常性检查部门办公现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予以处理。

4.5.3 负责落实部门消防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兼职消防安全员实施监督。

5 总则

5.1 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2 公司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及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5.3 公司各部门应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

5.4 公司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6 主要内容

6.1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1.1 新入职员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结合“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6.1.2 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由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6.1.3 公司定期进行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如设立义务消防队,要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6.1.4 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负责人、兼职消防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6.1.5 各职能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本部门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6.2 防火检查制度

6.2.1 公司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6.2.2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

6.2.3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对本部门办公场所组织日常性的防火检查。

6.3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6.3.1 公司办公区域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6.3.2 上班时间,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6.3.3 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6.3.4 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6.4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6.4.1 公司办公区域内所设置的消防器材、设施由物业公司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6.4.2 公司办公区域内所设置的灭火器材,应由办公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如发现灭火器材不符合使用要求,公司办公室应及时与物业沟通以及时充装和添置。

6.4.3 各职能部门应对公司员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

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6.5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5.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办公室每季度对各职能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6.5.2 公司各职能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单同时,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向公司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各职能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6.5.3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职能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后存档备查。

6.5.4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6.5.5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

(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6.6 用火、用电 制度

6.6.1 用火安全生产

6.6.1.1 办公区域内不得随意动火,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需落实人员现场监督或不定时派人巡查。

6.6.2 用电安全生产

6.6.2.1 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6.6.2.2 各职能部门下班后,可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6.6.2.3 禁止私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6.7 兼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6.7.1 义务消防员应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下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6.7.2 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6.7.3 按照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6.7.4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6.8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6.8.1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火灾应急预案。

6.8.2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和熟悉火灾应急预案。

6.8.3 按制定的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6.8.4 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6.9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6.9.1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办公室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6.9.2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有接地装置的,要确保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

6.9.3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查,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6.9.4 严禁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

6.9.5 严禁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6.10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6.10.1 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6.10.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建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6.11 消防安全台帐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消防台帐。消防安全台帐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生产情况。

6.11.1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6)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7)火灾应急预案。

6.11.2 消防安全生产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2)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3)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4)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

(5)火灾情况记录;

(6)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7 记录

7.1消防安全台帐资料

8 附则

8.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6篇】物业公司消防 制度二

物业项目公司消防 制度(二)

根据《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 有关规定,制定消防 制度:

1.0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应将消防工作视日常本职工作,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对员。

2.0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火,动火时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动火手续。

3.0动火前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且派人监督其动火情况,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0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火灾事故的,移交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5.0需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动火时(如:配电室、车库、机电设备房等),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按消防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业完毕后负责人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5.1动火前'七不':

5.1.1防火、灭火设施、消防器材不落实到位不动火。

5.1.2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5.1.3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动火。

5.1.4动火现场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未排除残留的油质前不动火。

5.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5.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动火。

5.1.7动火前未准备充分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动火。

5.2动火中'四要':

5.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防火负责人。

5.2.2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隐患时,要立即停止。

5.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消防措施进行扑救。

5.2.4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消防事故等。

5.3动火后的'一清':

现场防火负责人在动完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0重点要害部位和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设备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7.0消防通道、楼梯口等公共部位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或封锁,安全出口指示灯完好。禁止在楼道、楼梯垃圾桶内焚香、烧纸等。

8.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 有关的规定。

9.0执行公司工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7篇】商场消防 制度7

商场消防 制度(七)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并明确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的消防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红星家具集团所属的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 。

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商场总经理、合作店店长、工厂厂长、超市店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五、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六、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 人。消防 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 工作。

七、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 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 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定岗轮流值班制。从事专、兼职消防 的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单位安全部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和落实单位全面 工作。

十、单位安全部各级、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负责本人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 工作。

十一、单位应根据集团有关 的规章制度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单位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 制度和档案、台帐。

十二、单位对安全工作实行三级检查制,确定各部门的防火、治安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和参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会议。

十三、单位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部门、部位,确定为火灾隐患。发现违反各项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对当即不能整改的,要下发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踪督促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划分并确定重点保卫目标和一般保卫目标。对消防工作要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按照保卫目标和消防部位的分类,岗位责任人员对重点目标和部位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对一般目标和部位每班次巡视检查不少于三次;负责巡查的安全员每小时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员每班次巡查单位内部和外围,外围要达到每二小时不少于一次的强制规定。

十五、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六、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时要规范管理,经营和生产场所严禁动用一切明火,对必须进行焊接、切割,对管道、门窗进行维护几,对建筑进行加固、防漏处理等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和'定人、定岗、定防范措施'的现场监护作业制度,落实到具体部门的具体人监督、监护和检查。

十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单位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灾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九、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购置、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过程中,必须签订质保书并要按照集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物资采购审批制度执行。

二十、其它未尽事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的内容逐项落实,同时还要结合并遵照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8篇】某某大学图书馆消防 制度

某大学图书馆消防 制度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第9篇】办公区消防 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丰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办公区消防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切实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健全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消防 规范化,根据消防法规和公安消防部门消防 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办公区自身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消防组织

设立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防火负责人。

一级防火责任人:李志华

二级防火责任人:王国华 韩 冰

三级防火责任人:郭大敦 陆 平 刘 钢

第三条 职责

(一) 一级防火责任人

全面领导消防工作,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行使消防管理权,将消防管理纳入日常管理的大系统中。

(二)二级防火责任人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领导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制定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规章制度、灭火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及管理防火档案。

3、组织实施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定时、定点、定人地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进行消防演练。

5、组织开展检查,整改火灾隐患,纠正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

6、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公安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三)三级防火责任人

1、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区域的防火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抓,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及防火重点部位的防火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及时发现、清除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管理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4、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

5、承办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一、二级防火责任人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6、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

7、做好经常性的防火宣传工作。

第四条 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一)办公区防火重点部位为:领导办公室、资料室、车库、会议室、部门办公室等。

(二)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消防规程操作。

(三)上岗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四)三级防火责任人、值班人员在上班前应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部门进行检查,并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当班防火安全。

(五)干部、职工必须明确自身工作场所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及掌握操作使用方法。

(六)内部装修必须经过阻燃处理。

(七)电气线路须穿套管。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所。

(九)重点部位的动火动电须上报公司办公室。

第五条 教育培训

(一)积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

(二)公司内部定期、定员进行教育培训。

(三)采用知识竞赛、消防标语、消防宣传画廊、火灾案例宣传、消防专业培训教育等方式。

(四)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

2、消防器材使用常识。

3、自防自救知识。

第三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0篇】用火用电消防 制度办法

一、安全用电管理

1、安装和维修用电设备各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施工用电设备符合一机一闸一漏。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3、临时线路装置或架空线路应妥善安装,严禁乱拉乱接。

4、安装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相关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5、临时用电线路在电源侧及操作的地方均应装置开关及漏电保护器。有防雨的箱子保护,便于操作和控制。控制开关其安装地点应使操作人能看见被操作设各的使用状态,以防误操作及引起事故。

6、临时线路在使用中如遇到大风,暴雨等特殊情况时,电工应视具体情况暂时切断电源开关,以确保安全,待风雨过后,应将线路检查后方可恢复送电。

7、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8、施工用电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各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9、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存有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加工场所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0、各级分电箱、用电箱必须安全可靠,严禁采购,使用不合格产品。

11、电动工具必须保证技术状态良好,严禁有漏电现象的机具参与作业。严禁违章使用机具。

12、用电作业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用电机械设备操作平台及地面要进行绝缘处理。

13、项目部驻地、作业队驻地由电工统一接线及布线,禁止私拉乱接。

14、配备符合要求、足够的消费器材。

15、每星期对施工现场及项目部驻地、作业队驻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

二、安全用火

1、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 施工中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由专人保管,合理存放。

3、 在施工现场悬挂禁烟标志和防火安全宣传图。

4、施工现场严禁明火,要使用防爆电器。电器设备需由正式电工安装,并设置配电箱,不得随意乱拉临时线,必要的临时线要使用双重护套电线。每天施工后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现场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必须使用的应进行防火处理。

7、施工现场的堆料及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并应及时清运垃圾。

8、凡在易燃易爆处动火前,必须进行防护,隔绝火源,经检查后方可动火,当动火场现场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待采取安全措施,经检查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9、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进行取暖。

10、项目部驻地、作业队驻地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11、食堂用火时火源与易燃易爆物要保持足够的距离,煤气灌要放置在食堂外面,放置发生火灾。

12、配备符合要求、足够的消费器材。

13、每星期对施工现场及项目部驻地、作业队驻地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

2023年9月1日

【第11篇】美居市场消防安全疏散标识管理制度

美居中心消防安全疏散标识管理制度

1、每班巡楼保安员负责巡查楼层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如发现杂物阻塞通道,应立即通知保洁员清理。

2、每班消防中心人员对楼层的疏散标志进检查,如安全出口指示器等,如发现疏散标志出现故障或损坏,应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3、工程部维修人员接到消防中心报修后,应及时进行维修,并将维修后的结果反馈到消防中心。

4、安全部消防中心人员负责整改情况的跟进工作。

【第12篇】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

第七十九条产品经销公司及所属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八十条产品经销公司严格遵守集团公司 要求,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协调所属单位开展安全环保节能工作。所属单位负责安全环保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八十一条 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 的最高机构,公司及所属单位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下属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相应机构,统一协调指导各公司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下属各公司总经理任安委会主任。

各公司安委会设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各公司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 人员,基层各库站配备专(兼)职 人员。

第八十二条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及各地方政府 要求,建立并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以hse体系、西安市高危行业安全标准化体系为基准。

公司定期对所属单位安全达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并建立安全标准化考核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产品经销公司制定《安全标准化规范》,该规范由《安全标准化规范》及附件1:《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该规范适用于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八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负主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分管领导责任;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范围应覆盖本公司所有组织、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根据其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能,分别制定出各级领导干部、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公司所有岗位设置及职责,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公司应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对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作为对主要责任人的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第八十四条安全事故隐患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事故隐患立项、销项整改制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

事故隐患整改实行公司责任制。公司是识别、评估和整改事故隐患的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都必须组织整改。

(二)事故隐患在未整改或销项前,必须采取措施加以监控。所有事故隐患实行所在岗位、基层单位、所属单位三级监控;一般事故隐患和较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或所属单位督察管理,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督察管理,特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督察管理。

(三)员工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义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所属各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评价,查找事故隐患;产品经销公司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事故隐患调查工作,掌握事故隐患情况。

(四)对需要立项投资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组织评估。产品经销公司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安全部门组织投资规划、财务资产、销售管理、事故隐患所在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

(五)根据事故隐患评估结果,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实施或所属单位组织实施并向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特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组织实施,报集团公司备案,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督察。

第八十五条安全应急预案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产品经销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所属单位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组成。

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所属单位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由全资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

基层单位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由各基层单位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编制和修订,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报送上一级主管领导备案。

(二)产品经销公司应急组织机构由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应急管理办公室、专业应急救援组和专家组组成。

(三)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组建本单位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对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体防护设备,定期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其应急救援能力。

第八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一)公司所属单位员工伤亡事故由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火灾、盗抢事故由负责消防保卫管理的部门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涉及与生产有关的火灾、爆炸事故处理,应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其他生产安全事故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 部门共同组织登记、报告和处理。较大以上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协同调查处理。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或安全环保质监部)接到各类事故的报告后,根据事故响应汇报,属于一般以上事故立即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较大以上事故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的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集团公司安委会领导报告。

(三)实行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责任事故,除国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根据情节,对确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工作副

职、业务分管副职等分别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党务干部的党内处分参照执行)。组织处理分批评教育、主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四)公司所属单位在事故基本查清后应向上级正式汇报。所属单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主要领导应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产品经销公司汇报。所属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由产品经销公司视情况决定到集团公司汇报。

第八十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一)公司安全专项费用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求、公司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人员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二)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控股公司安全费用的使用由各单位自行核算、审批,使用情况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所属参股公司将安全费用使用情况报备给控股方的同时,应报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备案。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将汇总后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八十八条环境保护管理

(一)产品经销公司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原则,在预防产生新污染源的同时,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

(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最高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本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

(三)各级项目投资部门对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工程建设部门对施工建设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负责。

(四)产品经销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应将环保费用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将环境治理投资纳入年度计划。

(五)产品经销公司对环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行政处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十九条节能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积极推行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支持所属单位与职工开展节能技术研究,提出节能合理化建议。

产品经销公司与所属单位通过设立节能管理部门实现对节能的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全集团的节能工作;下属各单位设立相应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第九十条消防、治安保卫、交通

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是负责消防、治安保卫管理机构;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交通 机构。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办公室负责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培训、监督、检查,及时处理上报相关事故。

公司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机构、明确责任、建立队伍,加强预防和培训教育,做好设施与装备的维护,特别是涉油(气)、化工产品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加强油区治安整治和交通 ,防止偷盗和交通事故发生。

【第13篇】外来施工队消防 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公司消防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我公司检查,服从管理。

(二)凡进入厂区施工的劳务队,施工前必须与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三)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四)厂内搭建的临时工棚,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包括电炉、电油汀、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100w。

(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灾,会正确报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

【第14篇】购物商场消防 制度

购物广场消防 制度(5)

1.商场全体员工、顾客以及外来办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各项防火规定。

2.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考核、成绩、合格方准上岗。

3. 商场内施工、装修,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并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科申报审批。

4. 消防 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各柜组要及时配合,不得拖延,发现不安隐患燕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5. 消防安全设施器材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任何人员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距离,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

6. 商场营业厅、库区整洁有序,严禁吸烟、明火、违反规定的给予10的罚款,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 商场各楼层,部组区域的电源/门窗由本部组人员和营运部长负责,清场时做到人走灯灭,拉闸,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店。

【第15篇】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及职业健康,规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安全,以下统称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外来进入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参考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修正)第24-27条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安监总局2006年第3号令,63号令修改)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23年第30号令)

3.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23年第44号令,63号令修改)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23年第140号令)

3.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3年修正)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23年主席令第4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第6号)

3.8《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第24条

3.9新员工:指从报到至试用期结束前。

3.10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职责

4.1人资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需求的收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计划并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实施工作。

4.2安全员(兼职):协助人资部进行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联络外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证书的培训工作。配合人资部做好员工的入职安全生产培训。

4.3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车间(部门)级和班组(岗位)级培训,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生产培训的实施工作。

4.4主要负责人:批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的实施等工作。

5、管理程序

5.1培训需求的识别

5.1.1各职能部门通过与班组长、职工交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不同形式建立于职工之间的信息交流,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需求,再每年年末形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需求提报给人资部做汇总。

5.1.2安全员(兼职)通过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控制要求,对每年的安全绩效、一年来的安全工作总结、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例防范分析、公司内部发生的人员、设备、工艺等的变化,风险评价评价结果反映出的要求,应急演练与响应结果反映出的要求等进行总结,掌握下一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和对象。

5.1.3安全员(兼职)通过对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变化、政策的动向以及新技术、新理论等,进一步识别新年度的培训需求。

5.1.4主要负责人、 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5.1.5各种人员的培训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1.6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1.7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2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

5.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 人的培训内容的要求

人资部负责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档案,保存相关资质证书和培训资料,明确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再培训日期及时与安监局取得联系对证书进行复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发证,培训内容按培训机构的安排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 人的培训的教育培训由人资部联络当地消防 部门实施。

5.2.2企业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5.2.2.1新进企业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企业级)安全教育

(1)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职业卫生有关知识。

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 人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任本工种三年以上的老员工)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如作业岗位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模式;事故防范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的领导负责。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5.2.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2.2.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2.3特种作业的人员培训管理要求。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4由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5消防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人资部负责建立消防人员的管理档案。

5.2.6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2.6.1义务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5.2.6.2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5.2.6.3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教育或告知内容如下:本企业业务经营特点、入场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

5.3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5.3.1人资部根据培训需求识别情况,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年度培训需求,于年底在风险评价识别之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并报送安全员(兼职)审查、经总经理批准。

5.3.2年度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内部培训还是外部受训)、培训方法(授课、实际操作演练、事故案例分析、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等)、受训对象工种及人员、培训教师、培训课时、考核方式、培训经费等内容。专职安全员(兼职)负责联络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教师,或与培训机构建立业务联系。

5.3.3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人资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发放到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安全员(兼职)及培训活动相关部门。

5.4培训的实施、考核。

5.4.1人资部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在每项培训开始前三天,人资部负责联系、安排培训教师、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培训器材,并及时通知到受训人;

5.4.2培训教师负责培训材料的编制、考核内容的编写及考核的实施;

5.4.3每次培训的培训教师、受训人员必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5.4.4所有参加受训人员必须参加考核并合格,如不合格人员不予上岗,需经进一步受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4.5安全员(兼职)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进修效果评价,依据培训目的、培训材料及考核结果出具评价报告。

5.4.6每次培训结束,人资部负责建立培训档案,所有培训记录(培训资料、签到表、考核试题或相关资料等)均需入档保存备查。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编号:aqjl-05-07

6.2安全培训教育登记表 编号:aqjl-05-02

6.3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编号:aqjl-05-03

6.4签到表 借用表单

6.6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 借用表单

6.7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5

6.8相关方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4

【第16篇】某餐厅消防 制度

餐饮业是酒店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为确保餐厅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 制度:

1、在营业期间,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时完好。

2、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酒店的消防知识培训,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所属区域的电器设备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程序,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5、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得擅自改、装设施、设备,以免引发火险事故。

消防 制度和操作规程【16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建立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经理一是本单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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