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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制度15篇

发布时间:2022-09-28 20:54:01 查看人数: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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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管理制度

第1篇 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

农资产品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制度

1、必须向具有合法资质的农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采购农资产品。进货时应当索取、核实并妥善保存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及供货协议。不得向无证企业或个人采购农资产品。

2、采购农资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应的农资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管理规定,查验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日期,索取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登记、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对经查验不符合规定的农资,不得入库,并做好退货处理记录,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向__县(区)农业局报告。所购产品信息必须纳入农药监管信息化管理系统。

3、对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证明核实无误后,应索取进货发票,进货发票应注明进货时间、产品名称(产品通用名)、规格、批次、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必须向农资购买者出具发票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当如实注明售出产品的名称、数量、销售时间以及购买人和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必要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当出具使用指导意见和注意事项。

5、所有产品均应按进、销货日期依次记录并建立进货、销售台帐。进销台帐内容包括:进货日期、供货商、商品名称、商标、规格、进货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登记证以及销售日期、购货单位、规格型号、销货数量、保质期等。进、销货凭证、证明文件资料分类保管,台帐至少保存两年。

6、推行实名购买制度,进货、销售信息应当实时录入农药监管系统,实现农药产品可追溯。

第2篇 产品设计管理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公司产品设计管理制度

产品设计是指从确定产品设计任务书起到确定产品结构为止的一系列技术工作的准备和管理,是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是产品生产过程的开始,必须严格遵循'三段设计'程序。

(一)技术任务书:技术任务书是产品在初步设计阶段内,由设计部门向上级对计划任务书提出体现产品合理设计方案的改进性和推荐性意见的文件。经上级批准后,作为产品技术设计的依据。其目的在于正确地确定产品最佳总体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工作原理、系统和主体结构,并由设计员负责编写(其中标准化综合要求会同标准化人员共同拟订),其编号内容和程序作如下规定:

1.设计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包括一个或数个内容):

(1)部、省安排的重点任务:说明安排的内容及文件号;

(2)国内外技术情报:在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性方面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或产品品种方面填补国内'空白':

(3)市场经济情报:在产品的形态、型式(新颖性)等方面满足用户要求,适应市场需要,具有竞争能力;

(4)企业产品开发长远规划和年度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详述规划的有关内容,并说明现在进行设计时机上的必要性。

2.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3.对计划任务书提出有关修改和改进意见。

4.基本参数及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5.总体布局及主要部件结构叙述:用简略画法勾出产品基本外形,轮廊尺寸及主要部件的布局位置,并叙述主要部件的结构。

6.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用简略画法勾出产品的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7.国内外同类产品的水平分析比较:列出国内外同类型产品主要技术性能、规格、结构、特征一览表,并作详细的比较说明;

8.标准化综合要求:

(1)应符合产品系列标准和其它现行技术标准情况,列出应贯彻标准的目标与范围,提出贯彻标准的技术组织措施;

(2)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列出推荐采用的标准件,通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内的标准件,通用件系数指标;

(3)对材料和元器件的标准化要求:列出推荐选用标准材料及外购元器件清单,提出一定范围内的材料标准化系数和外购件系数标准;

(4)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标准化水平对比,提出新产品标准化要求;

(5)预测标准化经济效果:分析采用标准件、通用件、外购件及贯彻材料标准和选用标准材料后预测的经济效果。

9.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分析;

10.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分析比较,运用价值工程,着重研究确定产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及通过不同结构原理和系统的比较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方案;

11.组织有关方面对新产品设计的方案进行(a评价),共同商定设计或改进的方案是否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12.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本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

13.新产品设计试验,试用周期和经费估算。

(二)技术设计: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产品的主要计算和主要零部件的设计。

1.完成设计过程中必须的试验研究(新原理结构、材料元件工艺的功能或模具试验),并写出试验研究大纲和研究试验报告。2.作出产品设计计算书(如对运动、刚度、强度、振动、热变形、电路、液气路、能量转换、能源效率等方面的计算、核算);

3.画出产品总体尺寸图、产品主要零部件图,并校准;

4.运用价值工程,对产品中造价高的、结构复杂的、体积笨重的、数量多的主要零部件的结构、材质精度等选择方案进行成本与功能关系的分析,并编制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5.绘出各种系统原理图(如传动、电气、液气路、联锁保护等系统);

6.提出特殊元件、外购件、材料清单;

7.对技术任务书的某些内容进行审查和修正;

8.对产品进行可靠性、可维修性分析。(三)工作图设计:工作图设计的目的,是在技术设计的基础上完成供试制(生产)及随机出厂用的全部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设计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程和指导性文件的规定,设计绘制各项产品工作图。

1.绘制产品零件图、部件装配图和总装配图。

(1)零件图:图样格式、视图、投影、比例、尺寸、公差、形位公差、表面粗糙度、表面处理、热处理要求及技术条件等应符合标准;

(2)部件装配图:除保证图样规格外,包括装配、焊接、加工、检验的必要数据和技术要求;

(3)总装配图:给出反映产品结构概况,组成部分的总图,总装加工和检验的技术要求,给出总体尺寸;

2.产品零件、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外协件目录。

3.产品技术条件包括:

(1)技术要求(2)试验方法(3)检验规则(4)包装标志与储运

4.编制试制鉴定大纲(参照zh0001-83):

试制鉴定大纲是样品及小批试制用必备技术文件。要求大纲具备:

(1)能考核和考验样品(或小批产品)技术性能的可靠性、安全性,规定各种测试性能的标准方法及产品试验的要求和方法。

(2)能考核样品在规定的极限情况下使用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3)能提供分析产品核心功能指标的基本数据。

(4)批试鉴定大纲还必须提出工艺、工装、设备、检测手段等与生产要求、质量保证、成本、安全、环保等相适应的要求。

5.编写文件目录和图样目录。

(1)文件目录包括:图样目录、明细表、通(借)用件、外购件、标准件汇总表、技术条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其它。

(2)图样目录:总装配图、原理图和系统图、部件装配图、零件图、包装物图及包装图、安装图(只用于成套设备);

6.包装设计图样及文件(含内、外包装及美术装潢和贴布纸等)。

7.随机出厂图样及文件。

8.产品广告宣传备样及文件。

9.标准化审查报告:指产品工作图设计全部完成,工作图样和设计文件经标准化审查后,由标准化部门编写的文件,以便对新设计的产品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方面作出总的评价,是产品鉴定的重要文件。标准化审查报告分样品试制标准化审查报告和小批试制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3篇 产品标签管理制度

1、产品标签内容必须符合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标签有关规定,标签上的内容要与实物一致,与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样式、文字一致。

2、标签的设计必须经过技术部门批准,预留底稿后方可交印刷厂印刷采购。

3、标签购进时必须查看所购标签与公司预留底稿一致,是否有破损、模糊等问题,大小、内容、形状、颜色是否是符合公司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标签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做退回处理,必须请示主管领导后销毁。

4、标签入库必须专柜、专人保管,并详细做好记录。

5、标签使用时,管理员必须生产、技术部的生产指令,对标签实施定量发放,对每天剩余的标签必须如数退回,并严格做好记录。

6、公司必须每半年对标签内容进行一次技术审计,保证标签合格。

第4篇 保健食品 制度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 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 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 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 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9、保健食品 人员会同业务部每半年对不合格保健食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第5篇 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的任务是:建立能够稳定生产合格和优质产品的生产系统,抓好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出合格或优质产品。

1、加强原材料采购的质量验收,不购买无生产许可资质企业生产的材料,控制所有原材料,不经检验,一律不准入库结算。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

3、质量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工艺检查,各工序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

4、加强重点工序的质量控制,使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在配料、烘干 处设立质量控制点,

5、对各控制点要严格进行实验和检验。主要控制原料使用量的计量、添加剂用量(严格执行gb2760标准)、理化指标;制面控制点:主要控制投料比例;烘干制点:主要控制温度和时间。

6、对生产中使用的面板、机器、定期定时清洗、杀菌,以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7、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9、加强产品防护,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10、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明确标识,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1、车间员工不经消毒或穿着不洁净工作衣,不得进入车间从事生产活动;

12、生产场所要严格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3、对主要原材料的购进要求运输容器及工具严格消毒处理,密封运输,确认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考核办法

各项指标考核由技术总工负责,

具体考核内容:(1)各工序工艺执行情况。

(2)产品防护情况。

(3)车间卫生。

考核办法:(1)岗位员工不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操作者及时纠正,经济损失由岗位员工负责;

(2)工作中质量事故由车间负责人及岗位员工负责并进行经济处罚;

(3)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两次不合格单位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

第6篇 产品 标签管理制度

1、产品标签内容必须符合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标签有关规定,标签上的内容要与实物一致,与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样式、文字一致。

2、标签的设计必须经过技术部门批准,预留底稿后方可交印刷厂印刷采购。

3、标签购进时必须查看所购标签与公司预留底稿一致,是否有破损、模糊等问题,大小、内容、形状、颜色是否是符合公司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标签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做退回处理,必须请示主管领导后销毁。

4、标签入库必须专柜、专人保管,并详细做好记录。

5、标签使用时,管理员必须生产、技术部的生产指令,对标签实施定量发放,对每天剩余的标签必须如数退回,并严格做好记录。

6、公司必须每半年对标签内容进行一次技术审计,保证标签合格。

第7篇 农产品质量 制度

为了健全农产品质量 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保护产地环境,控制环境污染,使生产基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标准要求。

二、认真执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按照技术规范生产,保证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技术规范。

三、规范化采收和安全贮运,防止二次污染。

四、加大农产品的检测检验力度,确保销售的产品符合无公害产品的标准。

五、做好基地和产品的认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加贴和管理。

六、健全记录和档案,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追踪服务体系。

七、实行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自检,逐步推行产地产品检测合格准入和准出制度。

第8篇 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公司新产品试制与鉴定管理制度

(一)试制工作分两个阶段: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工艺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非标设备)或数十件(火花塞、电热塞、管壳等类产品)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借以考验产品结构、性能和设计图的工艺性,考核图样和设计文件的质量。此阶段以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小批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验证全部工艺文件和工艺装备,并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研究所为主,由工艺科负责工艺文件和工装设计,试制工作部分扩散到生产车间进行。 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

1.试制总结;

2.型式试验报告;

3.试用(运行)报告

(二)试制工作程序

1.进行新产品概略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路线;

2.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作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项工艺分析;

3.产品工作图的工艺性审查;

4.编制试制用工艺卡片:

(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

(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

(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4)特殊工艺、专业工艺守则。

5.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参照样品试制工装系数为0.1~0.2,小批试帛工装系数为0.3~0.4的要求。 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6.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7.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作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此项工作在批试阶段由全质办牵头组织工艺科、检验科进行。

8.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试鉴定用。

9.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科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10.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11.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

(三)新产品鉴定原则与要求 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是对社会、对用户和对国家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的系列,规格、开发产品,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资料和条件不得草率马虎。

1.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的各项测试;

2.按zh0001-83鉴定大纲备齐完整成套的图样及设计文件要求;

(1)鉴定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鉴定委员会用成套资料;

(2)正常生产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供产品定型后,正常投产时,制造、验收和管理用成套资料(产品应备晒40套,发设计、工艺、全质办、检验科、生产科、工具、装配、零件加工车间、总师办、存档)。

(3)随产品出厂应具备的图样及设计文件--随产品提交给用户的必备文件。

3.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

(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

a.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

b.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搞好试制评价(b评价)。

(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内容:

a.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装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

b.明确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评价)。 各阶段应具备的技术文件及审批程序按产品图样、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及审批程序办理。

(四)新产品试制经费:

1.属于国家下达的新产品(科研)项目,由上级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拨给经费;

2.属于工厂的新产品(科研)计划项目,由工厂自筹资金按规定拨给经费;

3.工厂对外的技术转让费用可作为开发新产品(科研)费用。

4.新产品试制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帐户,实行专款专用。费用经总工程师审查,厂长批准后,由研究所掌握,财务科监督,不准挪作他用。

(五)新产品证书办理:

1.新产品证书归口由总师办负责办理。

2.研究所负责提供办理证书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3.在新产品鉴定后一个月内,总经办负责办理完新产品证书的报批手续。

第9篇 农产品产品质量 制度怎么写

为保证我合作社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我合作社的市场信任度,提升我合作社的品牌形象,根据农业部制定的“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产品卫生质量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农产品质量 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

一、农药安全使用管理

1、合作社使用的农药必须统一采购,专人负责,并要在技术人员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用药。

2、采购的农药必须“三证”俱全,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要核对相符,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农药的进仓库存和出仓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登记。

3、要选用生物源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化学农药,禁止使用国家规定禁用和限用的一切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

4、做好病虫测报工作,选择最佳防治时期,尽量做到低浓度使用。

5、最后一次施用农药要严格遵守采收安全间隔期,尽量降低农药残留量,确保产品达到优质、安全的标准。

6、使用农药要注意人畜安全,农药包装物要及时收集处理,尽量减少环境污染。

二、肥料安全使用管理

1、肥料要专人负责,统一采购。

2、购买肥料产品必须有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以确保肥料产品质量合格,肥料的购买和使用情况要进行统一登记。

3、农家肥要经过高温发酵达到无害化标准后方可施用。

4、要采用科学的平衡施肥方法。

5、根外追肥要选用有机氮肥,最后一次追肥应在收获前8天以上。

三、生产

1、按照农产品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2、适时采收、包装,并按法定要求进行标识。

四、运输

对运输工具要清洗干净,确保运输过程不会对蔬菜造成污染。

五、仓储管理

1、肥料、农药、蔬菜的存储仓库要分开,禁止混放。

2、不同种类的农药要隔开存放,禁止混放。

六、登记、记录管理

1、对农药、化肥、种子的购买、存储、使用情况做好登记工作。

2、对生产、运输、销售各个环节做好记录工作。

3、登记、记录要保存五年以上。

第10篇 装饰产品库房 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装饰产品库房 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装饰产品库房安全的管理。

职责

一、__部负责公司装饰产品库房 工作的监督。

二、装饰部门负责公司装饰产品库房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三、总经理负责公司装饰产品库房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 工作程序和要求

库房 原则库房管理“六要”“六不准”

六要 六不准
①库房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①库房内不准吸烟
②库房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②库房内不准设灶
③库房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③库房内不准点蜡烛
④库房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④库房内不准乱接电线
⑤库房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 1 米 ⑤库房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⑥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⑥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库房物品 库房管理员负责库房物品出入及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库房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品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 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库房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 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

注意安全,离开库房后必须关闭库房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品。 严格坚持物品、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品积压库房时间。库房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品状况,库房管理部门定期组织盘点。 库房设施、设备的管理 保持库房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库房,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 杂物。 库房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安委办报经公司 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 必须良好。

库房消防 库房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 工作。每天值班人员下班后检查各区域的电源插头是否都关闭,并登记情况。 库房管理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库房管理部门协助库房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库房员工消防意识。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库房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 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11篇 产品质量 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 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 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

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 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 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 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 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 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 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 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 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

勤洗澡、理发;

勤洗衣服、被褥;

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

手外伤、烫伤;

皮肤湿疹、长疖子;

咽喉疼痛;

耳、眼、鼻溢液;

发热;

呕吐。

第五条 对患有痢痰、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生产过程 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过程 ,使之协凋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 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 。

第三条 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

定期对厂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过程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领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第五条 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

并保证指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条 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

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再加工也无法达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 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 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五、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条 库房内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第三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第四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条 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

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

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第七条 对销售的每批产品应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产、检测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检验室负责所有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检验需要的原则进行选型,报请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采购。

第四条 供销部门应从能允分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的供方处采购设备,设备到货后,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并予以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安装,不合格设备,由供销科及时进行退换货或索赔等事宜。

第五条 购进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确保帐、物相符。

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图纸)等。

第六条 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建立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第八条 闲置停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完油水,擦净,加保护罩,挂上停用牌,并指定专人定期保养。

第九条 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后,方可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

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 检验员应按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同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 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 “”号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 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应与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 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质检部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不合格产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出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质检部门负责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与控制,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质检科负责跟踪验证。

第三条 不合格分为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

严重不合格是指产品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一般不合格是指与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轻、影响小、纠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则判为一般不合格。

第四条 当采购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验收部门加以标识及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如:让步放行、退货、销毁等),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质检部门进行跟踪。

第五条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一般不合格时,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待质检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山质检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产品交付后,由客户举报或投诉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若属严重不合格,须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妥善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客户赔礼道歉。

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质检部门建立并保存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条 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 供销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生产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 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 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向质检部门报告。

第六条 一确认所生产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疗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应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统一领导,分别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 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

四、预警预防

(一)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

新入公司人员的员工培训内容包含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应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

演练前,由公司经理组织各个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 全年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电话: 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 全体十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忠的情况要在l小时内上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三)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七、应急处置

(一)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的记录。

(二) 在生产时出现突然停电、突然停水、设备出现故障、玻璃爆裂、外界污水、灰尘等侵入,由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措施。

(三) 如出现风季、雨季、高温季节等特殊天气、火灾、传染病爆发、化学物品意外等其他紧急状况,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外,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作出相应措施后再恢复生产。

(四) 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积极配合有并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八、纠正与完善

(一)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量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二) 质检部门将《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三) 事故发生后或演练结束后,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程序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九、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保安火工产品保管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火工产品管理

1、火工产品的 应贯彻“从严管理,依法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主管领导负责制。

2、使用火工产品的工区项目应成立以工区工区经理为组长,工程、物资、安全、公安保卫、爆破作业班组长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火工产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施工现场的火工产品 工作。

3、工区工区经理、物资部门(物资管理人员)、工程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部门(安全员)、爆破班组长(爆破员)、保管员、看守员、押运员、公安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职责详见《中铁十二局集团工程项目爆炸物品 暂行办法》(公司公安[2007]17号)有关规定。

4、火工产品的选址建库有关要求详见《中铁十二局集团工程项目爆炸物品 暂行办法》(公司公安[2007]17号)有关规定。

5、火工产品的购买:由项目部物资部门负责。购买前应由物资部门依法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如下有关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合法使用证明;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待领取当地县级公安机关核发的《民用火工产品购买许可证》后,再到指定供应点购买并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购买成交之日起3日内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购买火工产品,应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6、火工产品的运输尽量争取由指定供应点或厂家负责运输至施工现场库房交货验收。火工产品运至库房,由负责运输的人员与库房保管员办理交接、点验、入库手续,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参与。

7、火工产品的储存

7.1火工产品必须储存在经当地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专用库房,并由专人负责保管、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7.2库房保管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并经市级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许可证的正式职工担任。每库应选派3名以上配备必要自卫防护器械的看守员和保管员进行看守管理,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巡守。

7.3建立严格的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等工作制度。收存、发放必须进行登记、签字,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备,账物相符。

7.4储存火工产品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

7.5火工产品在库内堆放时应码放整齐,控制高度,一般不宜超过1.6米,以防倒塌。堆垛之间应留有通道,堆垛距离库墙应不小于0.4米,底部应铺垫0.2-0.3米厚的垫木。

7.6库内储存的火工产品应当设置明显的标牌、标识。雷管箱应放在木架上,木架每格只堆放一层,放在地面上时,高度不超过1米,地面应铺设胶质皮垫或木板。

7.7不得在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场所存放火工产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火工产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8、火工产品的使用

8.1火工产品的使用项目必须由项目公安部门向地方有关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并在使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使用。

8.2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备爆破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由市级公安机关考核合格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8.3不准向外单位提供或代为保管火工产品(配属施工的单位除外)。严禁将火工产品承包给使用的外部劳务队伍保管、使用。

8.4项目公安部门应对爆破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考察,发现不适合者,应立即停止其作业,收回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当爆破作业人员工作变动或工程竣工后,应将相关证件及时收回。

8.5使用火工产品时,由施工作业班组提出当班使用的申请计划,经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审核、现场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物资部门开具发料单,由指定的爆破作业人员凭物资部门开具的发料单到库房领取,发料要当场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8.6领取爆破器材,经批准后由2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火工产品不得同时领取。

8.7对当班末使用完的剩余火工产品,保管员应及时清点退库并登记入账。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严禁带回宿舍、工棚;不准临时存放在其他材料机具仓库内,不准放在施工现场留作下次使用,更不准乱丢乱放。

8.8项目爆破施工完成后,项目物资部门应及时将剩余的火工产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方案及时处理:可以经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批准,退回厂家或指定的经销点。少量和变质、过期失效的,应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第二条施工现场治安管理

1、施工现场设保安值班室,由专人昼夜轮流值班。保安人员必须由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岗敬业的员工担任,工作时佩带执勤标志。

2、现场保安人员主要职责:

2.1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人施工现场,确需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2.2进入工地的材料,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运输车辆的车号等。

2.3对当天发生的情况,在记录本上注明,以便向接班人员交待,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准离开岗位。

2.4上班期间不得睡觉、喝酒,并不断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3、现场保安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发现擅自离岗,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给予经济处罚。

第13篇 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管理制度

1、总则

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寇额是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搞好材料管理及开展经济核算的必要条件。

2、机构与职责

2.1材料寇额的制订与管理实行归口与分级管理的原则,厂级由技术科负责,车间由材料定额员负责。

2.2技术科有关材料寇额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范围,

2.2.l编制《工艺材料定额计算方法》,制订单台产品零件定额,单台产品材料定额及其汇总工作。

2.2.2由于产品设计的修改,工艺方法的改进,技术改进措施的实现等原因而影响定额时就必须及时修改材料定额,以确保材料定额资料的完整、正确,

3、材料定额的依据

3.1制订材料寇额的依据

3.1.1计划部门下达的生产技术准备计划。

3.1.2技术科提供的、标有产品净重和零件净重的图样及零件明细表,另外还有各种材料标准和技术条件。

3.1.3供应部及车间提供的各种材料实耗统计分析资料。

3.2制订材料定额的方法:

3.2.1材料定额包括净重、毛重、定额、利用率四项指标。

3.2.2单台产品定额的汇总应包括产品图纸中所有的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等。

3.3材料定额的审批

3.3.1《工艺材料定额计算方法》由技术科编制完成后,须经技术副厂长批准后实行。

3.3.2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由技术科编制,分管厂长审批,经标准化会签。

3.3.3产品材料消精工艺定额明细表、汇总表、底图审签完毕,由资料室归档印发。

第14篇 中医院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管理制度

一.新进入医院的产品要索取生产厂家与经营商的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以及业务员的相关证件

二.采购消毒产品要索取与每批(种)产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四.进口产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检验合格证书。

五.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必须与实际经销的该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六.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报告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七.库房内定型包装必须贴有标签。

八.票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采购员退库、索赔。

第15篇 产品质量 制度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 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 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 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 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 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 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 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 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 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和质检等各岗位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检验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卫生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三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 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参加外部培训与自学形式相结合,并定期组织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第五条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并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从业人员在进厂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其健康情况决定是否录用及岗位安排。

第二条 在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检验的有关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证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三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穿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 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第五条 对患有痢痰、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生产过程 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过程 ,使之协凋有效进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生产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 工作,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过程 。

第三条 生产前应合理安排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现场的整理、清扫、清洁、消毒等工作。定期对厂内环境、生产场所和设施卫生清洁情况进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记录,使食品生产过程环境卫生过程要求,为生产优质产品创造条件。

第四条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领用出库记录,对于发现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及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第五条 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工艺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操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质量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认真填写每批次产品的生产投料记录、质量关键控制点记录,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形成的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以生产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并保证指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第六条 因设备、停电或其他原因中断生产时,该批产品要视情况分别处理。产品经再加工后可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再加工:产品经再加工也无法达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规定处理。

第七条 成品的包装应在良好状态下使用,防止将异物带进食品,使用的包装材料,应完好无损。

第八条 生产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或校准。

五、贮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应分开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条 库房内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第三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第四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条 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第六条 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第七条 对销售的每批产品应建立和保存销售台帐,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检验合格证号、交付控制、承运者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八条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六、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生产、检测设备从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使用、维护、保养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设备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部门负责全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检验室负责所有检测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增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遵循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满足生产、检验需要的原则进行选型,报请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负责采购。

第四条 供销部门应从能允分保证产品质量、具有良好信誉的供方处采购设备,设备到货后,组织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并予以记录,经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安装,不合格设备,由供销科及时进行退换货或索赔等事宜。

第五条 购进设备应统一编号,并建立设备台账,确保帐、物相符。设备台帐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进日期、生产厂家、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质量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图纸)等。

第六条 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机,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需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建立保存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记录。

第八条 闲置停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放完油水,擦净,加保护罩,挂上停用牌,并指定专人定期保养。

第九条 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后,方可使用,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七、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为严把本公司产品质量关,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进行抽样,并留存出厂检验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三条 检验员应按产品执行标准或产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记录应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同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内容。

第四条 对检验合格的产品,由质检部门签发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方可入库,出厂。

第五条 “_”号检验项目,应委托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六条 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七条 为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每年应与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并保存比对记录。

第八条 产品留样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应齐全、清晰,质检部门负责各项记录档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八、不合格产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不合格产品和不合格产品的控制与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的再次出现,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质检部门负责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管理与控制,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不合格的纠正,质检科负责跟踪验证。

第三条 不合格分为严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是指产品明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出现了重大质量事故,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一般不合格是指与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轻、影响小、纠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则判为一般不合格。

第四条 当采购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由验收部门加以标识及隔离,并提出处置意见(如:让步放行、退货、销毁等),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实施退货或销毁处理,质检部门进行跟踪。

第五条 当生产过程中出现一般不合格时,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待质检部门批准后实施,出现严重不合格时,山质检部门提出处置意见,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产品交付后,由客户举报或投诉发现的不合格,经查实,若属严重不合格,须将《不合格品及纠正措施处理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妥善采取纠正措施并向客户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七条 质检部门建立并保存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条 为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条 供销部门负责收集各部门(包括媒体、执法部门)传来的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客户投诉信息,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进行检验和分析,并提出纠正措施,生产部门负责不安全食品纠正措施的实施。

第四条 对于在销售前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产品,隔离存放,并对该产品进行检验。

第五条 对于顾客反映的质量问题,由供销部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信息,并及时向质检部门报告。

第六条 一确认所生产的食品具有严重质量问题,且已进入销售,应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为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隐患,快速、及时、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疗案适用于公司内各种紧急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部门应定期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 统一领导,分别负责

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 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办公室设在质检部门。

四、预警预防

(一) 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五、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 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所有应急预案,且每年必须组织学习一次。新入公司人员的员工培训内容包含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演练:依据生产情况或社会关注趋势,每年应组织一次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演练前,由公司经理组织各个部门编写演练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实施,并保留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及时组织演练效果评价。

六、报告程序

(一) 全年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报告电话: 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接到报告后填写《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

(二) 全体十部职工对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隐忠的情况要在l小时内上报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

(三)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瞒报、漏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七、应急处置

(一)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并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的记录。

(二) 在生产时出现突然停电、突然停水、设备出现故障、玻璃爆裂、外界污水、灰尘等侵入,由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措施。

(三) 如出现风季、雨季、高温季节等特殊天气、火灾、传染病爆发、化学物品意外等其他紧急状况,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外,必要时请有关专家参与评估,作出相应措施后再恢复生产。

(四) 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积极配合有并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贯彻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八、纠正与完善

(一)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质量负责人确认后予以实施。

(二) 质检部门将《事故调查报告》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三) 事故发生后或演练结束后,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本程序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九、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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