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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篮使用管理制度牌(4篇)

发布时间:2022-12-24 20:30:02 查看人数:55

吊篮使用管理制度牌

【第1篇 幕墙工程吊篮使用管理规范

幕墙工程吊篮的使用和管理

吊蓝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以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1、使用前的检查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架体各节点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附墙架、缆风绳、地锚位置和安装情况;

(4)架体的安装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防护位置是否灵敏可靠;

(6)卷扬机的位置是否合理;

(7)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8)信号及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良好清晰;

(9)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10)提升机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情况。

2、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每月进行1次,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2)扣件、螺栓连接的坚固情况;

(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3、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由作业司机在班前进行,在确认提升机正常时,方可投入作业,检查内容包括:

(1)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有无松动;

(2)空载提升吊篮做1次上下运行,验证是否正常,并同时碰撞限位器和观察安全门是否灵敏完好;

(3)在额定荷载下,将吊篮提升至离地面1~2m高度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

(4)安全停靠装置和断绳保护装置的可靠性;

(5)吊篮运行通道内有无障碍物;

(6)作业司机的视线或通讯装置的使用效果是否清晰良好。

【第2篇 吊篮使用 规定

电动吊篮操作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各项清洁、整理、检查、保护、保养等方面处理完毕之后在进行结束撤离工作。

1、使用电动吊篮工作结束时要检查吊篮内、钢丝绳、悬挂机构等设备的清洁问题。

2、电动吊篮的电力设施设备一定要做好防水、防潮等措施,以免下次在使用时出现短路等现象的发生。

3、电动吊篮上的安全绳中自锁钩每次使用完毕后应在弹簧处加上防锈油,在下次使用时能够灵活使用。

4、当工作完毕后钢丝绳捆扎好,电缆线盘好,电动吊篮拆除后也应当集中放好,保存好。做好放到干燥地方、远离霉变、腐蚀等场所放置。

5、减速箱传动装置首次使用三个月后须换一次润滑油,之后是一个月加一次油。六个月换一次润滑油。

6、在雨天和大风天严禁使用电动吊篮进行高空作业。

【第3篇 吊篮使用 制度要求

一、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3、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上海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5、操作人佩戴的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生命绳上。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严禁集中堆载、偏载、超载。

7、电动吊篮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

8、吊篮内物料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吊篮。

9、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10、作业结束后,吊篮应与建筑物固定,并切断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

二、吊篮进场安装前监理单位应审核的资料

1、吊篮在进场安装前,吊篮产权单位(包括吊篮租赁单位和自有吊篮的使用单位)首先应向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当向当地的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办理产权备案,并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本企业的吊篮专业技术人员、 人员、专业维修人员名单。开展吊篮安拆业务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名单。

(3)本企业的吊篮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4)本企业吊篮设备一览表。

(5)其他需要备案的资料。

高处作业吊篮(整机)合格证;

2) 高处作业吊篮的出厂型式检验报告及产权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抽检报告(每个型号抽1台,有效期2年);

3)每次安装拆卸前,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本市或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5) 高处作业吊篮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

6) 高处作业用安全绳检测报告;

7) 安全锁在有效期内的校验证明;新出厂的安全锁自出厂之日起在12个月之内有效。

8) 产权单位属于租赁单位时,产权单位还应提供与使用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责权与 范围。

2、监理单位、总包单位、使用单位应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

三、吊篮进场验收

1、吊篮整机验收:

(1)吊篮整机的使用年限原则为6年。对于超过使用年但使用状况良好的吊篮,应经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可继续使用1年,检验不合格的应予以报废。

(2)吊篮进入施工现场应当进行验收,未经进场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严禁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

2、吊篮验收参加单位:

(1)吊篮验收由吊篮使用单位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做好验收记录,填好《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表aq-c9-2),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参与验收各方签字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各存一份。

(2)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使用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吊篮进场验收。

3、吊篮进场验收内容:

(1)吊篮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机日期(购机合同);

(2)吊篮及重要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编号、吊篮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

(3)吊篮整机《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标明各关键零件的材质等技术要求,主要承载构件的截面与壁厚尺寸等技术参数);

(4)吊篮整机使用年限、安全锁有效标定证明、吊篮钢丝蝇质量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而未标定的安全锁;

(5)组装吊篮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及同意组装的授权书;

(6)吊篮结构的焊缝、裂纹、变形、磨损等以及钢丝绳的外观,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的规定;

(7)吊篮结构件的实际壁厚和截面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设计壁厚10%和设计截面尺寸5%;

(8)吊篮配重重量必须符合吊篮生产厂家的设计规定,严禁使用严重破损的配重件,严禁使用液体或散状物体做配重填充物;

(9)吊篮及重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维修保养记录应齐全、真实。

4、对于吊篮进场验收有重大争议的,吊篮产权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

1、吊篮安装的安全控制

(1)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由吊篮安拆单位负责,安装前监理人员检查吊篮安拆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吊篮安拆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检查安装拆除方案是否逐级审核签字,沒有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不可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3)对于特殊建筑结构或者非标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吊篮安拆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吊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非标吊篮生产厂家的专项设计计算书进行论证审查。

(4)检查对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的原始记录,并且要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5)吊篮安装前要对临时用电电源及其他用电设施进行验收,要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吊篮安装过程中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情况检查。

2、吊篮安装验收程序

(1)吊篮安装完毕后,吊篮安拆单位应当先行自检,做好吊篮安装自检记录并存档备查。

(2)吊篮使用单位应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吊篮安装验收。

(3)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使用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3、吊篮安装验收要求

(1)标淮吊篮的安装应当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2)吊篮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不得安装在同一悬挂点上,不得使用有缺陷的钢丝绳。

(3)当悬挂机构前梁支撑在建筑结构上时,应当有可靠的防止前梁产生滑移和侧翻的措施,支撑处的建筑结构承载力应当大于吊篮各工况的载荷最大值。

(4)悬挑机构前横梁外伸强度、刚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悬臂的距离满足整机稳定力矩与倾覆力矩之比大于2的标准要求;前支撑与承接面的接触要扎实稳定;悬挂机构横梁安装水平高差≤2%横梁长度,而且只允许前高后低,不允许前低后高;

(5)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应当固定在具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结构上,严禁与吊篮的任何部位连接,安全绳拐角处须采取防磨断保护措施。

(6)每一台吊篮必须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装置的专用配电箱。

(7)其他安装项目应当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8)吊篮安装验收应当逐台逐项验收,经空载运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悬吊平台在不小于5 m的行程中升降,测试升降速度和电动机功率,试验三次,将试验结果记入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表a5)

(9)吊篮安装验收执行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aq-c9-2表。经参与验收的各方签字,由各方存档备查。

(10)凡未经安装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严禁投入使用。

4、吊篮安装的监理检查重点:

(1)张紧绳必须在方管横梁上方居中。

(2)拉紧加强绳时,吊耳装置必须在横梁的中部向后拉,严禁从后支座直接对拉。

(3)生命安全绳应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固定在吊篮结构上,并在两个支架中间下垂,每台吊篮配一根生命安全绳。

(4)安全绳和电缆在建筑物结构拐角处必须做保护。

(5)钢丝绳在做回弯时,必须使用鸡心环保护使其圆滑过渡。

(6)前后支架、横梁等结构件必须用可拆卸的标准螺栓紧固,严禁用销轴组装。

(7)支架配重码放到位后应固定并采取防止丢失措施。

(8)重锤应安装在安全钢丝绳下方。

(9)前支架的上立柱和下立柱必须在同一条垂直线上。

(10)现场如需使用骑墙马式支架时,女儿墙结构必须有足够强度。

5、吊篮移位作业的控制及验收

(1)吊篮移位可分为一般移位和安装移位。一般移位是指在同一楼层或同一平面内,不需要拆散和重组安装悬挂机构的移位;安装移位是指需要对悬挂机构进行拆卸,并在移动位置后需要重组安装的位移。

(2)吊篮一般移位作业应由吊篮安拆单位负责,也可在其指导下,经安全技术交底,由吊篮使用单位操作实施,但移位完成后,须由吊篮安拆单位进行校验和调试。

(3)吊篮移位的验收,经吊篮使用单位会同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报告上签字后,吊篮方可投入使用。

(4)吊篮安装移位作业,应当按本导则《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安装、移位和拆卸屋顶吊篮部件时,其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的有关规定。

五、做好对施工现场吊篮的日常巡查及维护。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检查安全操作培训教育情况,应有《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并经被培训人签字确认。吊篮安全操作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内容。

2、检查自锁器使用情况,吊篮上的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自锁器将安全带联接到生命安全绳或其它安全装置上,严禁超载或带故障使用。

3、吊篮异常运转情况的处理。吊篮操作人员发现吊篮运转异常或者出现故障时,应当立即切断电源并停止操作,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施工现场 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4、吊篮故障处理。吊篮故障应当由吊篮产权单位的专业维修人员及时进行修复或排除,在排除故障、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安全锁须由安全锁生产厂家进行维修。

5、空载运行。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高度下空载运行2-3次,确认无故障方可使用,并应当组织吊篮操作人员对吊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内容是操作系统、上限位装置、提升机、手动滑降装置、安全锁动作等均应灵活,并做好检查记录。产权单位驻场员、使用方安全员每日必须进行安全巡查,认真检查现场吊篮的运行情况。(每班作业前,产权单位的专业人员应对吊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运转、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吊篮操作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吊篮运转、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交接班记录。吊篮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原始记录备查,其中吊篮运转、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应提交吊篮产权单位。

7、吊篮维修前应的注意事项。在吊篮运行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进行吊篮保养、调整和检修工作。维修和拆卸吊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设置“维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或者指派专人警戒后,方可进行检修。

8、安全防护。上吊篮工作时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吊篮作业。严禁把吊篮作为垂直运输工具使用。夜间禁止使用吊篮。

9、专用电箱。高处作业吊篮的专用电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吊篮自配的电气控制箱可视作现场的开关箱,现场的配电箱内接驳的吊篮数量应根据现场吊篮电源线长度及负荷情况合理配置。现场吊篮专用配电箱和吊篮自配的电气控制箱严禁接驳其它用电设备。

10、吊篮作业人员要求。每次吊篮运行只能由一个人控制,在运行前提醒篮内其他人员并确定上、下方有无障碍物方可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有两人,不允许单独一个人作业,已确保在突然停电时,可由两人分别使用吊篮手动下降装置安全落地。

11、安全员配置规定。原则上,每30台吊篮现场派驻至少1名专业人员,依此类推,遇安装、拆除时,适当增加专业人员。

12、吊篮垂直运行规定。吊篮使用单位在吊篮下方可能造成坠落物伤害的范围,应当设置安全隔离区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在吊篮垂直运行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

13、恶劣天气不得使用吊篮。遇有雷、雨、大风(5级)天气不得使用吊篮;

14、吊篮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的规范、规定。吊篮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要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吊篮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5、重新启用吊篮的规定。对停用15日及以上重新启用的吊篮,吊篮使用单位应当会同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标准规范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施工单位要严把安全关,将施工人员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 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 。

【第4篇 吊篮使用 规定范本

为了确保我项目部吊篮使用安全,保证项目部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望各作业班组严格遵守:

1、 吊篮使用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件并经过项目部培训、考核,严禁未经培训和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吊篮。

2、 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3、 作业人员酒后、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操作,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的人员不得进入吊篮作业。

4、 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人员进行操作,电动吊篮可以单人升空作业。

5、 作业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塑料底鞋、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

6、 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凳、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

7、 作业人员在作业时应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任何物件,保持吊篮整洁。

8、 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入吊篮,不得在空中攀援窗户进出吊篮,严禁在悬空状态下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悬吊平台。

9、 悬吊平台在升降运行中,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钢丝绳不得有折弯、鼓起和粘附砂浆等杂物。

10、 每日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载运行,确认设备正常状态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每天工作完毕,按日常要求做好维护保养。

11、 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超过额定载荷,严禁长期满载使用或用作起重运输进行频繁升降。

12、 施工现场严禁利用吊篮或钢丝绳作为电焊起弧或接线回路,利用吊篮进行气焊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爆物品。

13、 在正常施工作业期间,应按要求对吊篮进行定期检查,并进行维修保养。

14、 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施工期间严禁开启外开窗户。

15、 作业完毕,悬吊平台应停放至最底层位置,并可靠固定。

16、 在雷暴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6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严禁吊篮作业。

17、 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并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戒信号灯。

18、 在雨、雪、腐蚀性环境中施工时,应做好作业人员、安全装置、电气箱及钢丝绳、生命绳的防潮、防水、反腐蚀等防护措施。

19、 在使用、检查中发现吊篮故障、变形、腐蚀、损坏及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由专职人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损坏零部件,经检查测定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吊篮带病作业。

20、 检修或更换电器件时,应切断电源,吊篮维修必须严格遵守地面维修原则和由指定专职人员进行,严禁非指定专职人员擅自拆检和在空中进行拆检。必须在空中拆检时,维修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甘肃六建兰石化12街33-35#楼项目部

2022 年 8 月

吊篮使用管理制度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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